生活困难请求帮助
发布时间:2008-11-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易门县六街镇柏树村5组的陈秀灿反映,他的妻子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两个孩子在上学需要学费,没有住房,生活非常困难,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陈秀灿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及时转交易门县政府调查办理,经六街镇政府认真组织信访、民政部门了解,同时与本村干部、群众座谈。通过深入走访组干部、向群众调查了解,第一,您所反映的生活困难问题属实,但六街镇政府已经于2008年年初把你户人口3人(陈秀灿户口未在六街镇)列入农村低保保障对象,人均发放保障金40元,户均月发放120元,现已经发放两个季度的低保金720元;第二,您所反映的无住房不属实,现在你们居住的房子就是祖上留下的住房,另外还有张学进父子现居住的大瓦房3间,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处理意见如下:一、由镇政府督促村委会、村民小组协调陈秀灿夫妻与张学进父子的关系,通过村组干部的调解,缓和家庭矛盾,化解误会,使张美丽夫妻与父亲共同居住,同时给予生产上的帮助,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 二:由村组牵头,重选地基,组织重建新居。本着“以农户自筹、自建为主,村组帮扶为辅,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解决张美丽户居住问题。关于你妻张美丽患精神病医疗费用困难的问题在今后一年内,如果继续为张美丽治疗精神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医治结束,并在新型农村合作部门报销医疗费后,本户承担的费用仍然很高(1000元以上),本户可以写申请,由镇政府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民政局给予适当补助。(200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