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老年优待证” 景区门票免费
发布时间:2008-05-0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玉溪市红塔区的冯色雄同志来电反映:4月16日,他与许多老年人一起统一组织到禄充风景区游玩,但这些老年人出示“老年优待证”后景区还要进行收费,虽然门票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0元降至每人5元。但根据“老年优待证”上的相关条款,只要老年人出示“老年优待证”,景区不能向其收取门票费。为此,特来电希望市委、市政府给予关注,督促有关部门协调景区服从相关规定,做到尊老爱幼。冯色雄同志,您好!经我办督促相关单位,最终经龙街镇政府调查落实,情况是:由于景区一些工作人员对法律、政策意识不强、认识不清,对持“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进行收费,与老年优待政策不相符。为此,龙街镇、村两级及时召开会议,对此收费行为进行了整顿,规定小孩不足一米和持“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一律不予收取门票费,对收费项目实施标准化。(200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