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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生加班问题

发布时间:2008-03-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普先生给我办来电反映: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技校分部的40余名机电专业学生,于2007年10月12日被学校分配到通海县变压器厂顶岗实习。自学员到厂后,变压器厂要求学员每天工作时间长达十余个小时,最长的已达15个小时,每周无休息日,也无法定节假日。每天的工作强度已使得学员疲惫不堪,无闲暇时间洗澡、洗衣,回家看望家人。如此超负荷的工作量,厂方却仅以每月六百元的生活费向学员不完全发放。因该批学员将于今年5月份毕业,考虑到诸多因素,学员只能留在变压器厂。学生家长迫于无奈,来电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关注这部分学生,遏制工业企业非法用工,以低报酬换取廉价劳动力的不人道做法。普先生,您好!此情况经市劳保局调查落实,经查,2007年6月通变电器有限公司与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2007年10月13日学校学生进入通变电器有限公司实习,学生共44名(男生38名,女生6名,其中1 名男生2007年11月回校参赛后未回公司),公司对学生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后分配到下属各车间工作,由于公司产品供不应求,部分车间有加班现象,部分学生实习结束后可能有选择通变公司就业的意向也参与了加班,参加加班的共有20名学生。经市劳保局与公司协调,现公司已作出调整,下发书面通知到各车间,不准要求学生加班,实习期间待遇不变。(20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