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落户问题
发布时间:2008-02-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玉溪市额先生来电反映:他在“三类车”管理规定未出台前购买了一辆中兴三轮电瓶车,车长1.8米,宽1.1米。他在得知需办理落户手续后便到相关部门询问落户手续,但额先生的车子已长度超额,便不属于轻便车,根据现落户蓝牌照的“三类车”是以轻便车为标准作为管理,故无法落户,而现在又无文件办理此类车。为此,额先生来电希望有关部门能针对此类车研究出解决方案。额先生,您好!根据《关于集中清理整治汽油机助力车、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无证驾驶行为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汽油机助力车、电动自行车纳入“轻便摩托车”的管理,核发轻便摩托车号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4.2规定:两轮轻便摩托车的车长≤2.00米、宽≤0.80米、高≤1.10米,三轮轻便摩托车的车长≤2.00米、宽≤1.00米,高≤1.10米。您反映的中兴三轮电动自行车车宽超过1.00米,没有任何文件可参照执行,故无法予以注册登记。(200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