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养殖业
发布时间:2007-12-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春和镇飞井村委会二组的汪玉祥同志来电反映:玉溪“万保养殖场”位于春和飞井村委会二组,每年生产生猪两千余头。在此次政府对生猪养殖户进行补助政策中,凡符合每年产出300头肥猪,便可进行水电改造项目补助。红塔区畜牧局将100多万资金已作出安排,春和镇兽医站划拨了25万元,部分养殖户均领到了补助款,而“万保养殖场”却没能领到。为此,来电希望有关部门督促落实资金。 汪玉祥同志,您好。您的邮件我办已收悉。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07]1223号文件)要求,对中央补助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作了以下明确要求: 项目申报条件:(一)主要安排年出栏300—1000头的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兼顾年出栏1000—3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二)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三)公路沿线、交通方便,属于当地生猪生产重点产区;(四)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五)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六)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经了解,红塔区出栏生猪300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户共有592户,项目申报只能选择具备或相近云发改农经[2007]1223号文件要求申报条件的场户,养殖场经改造后,排污、兽医防疫和厩舍也要达到文件要求。而不是所有出栏300头生猪的养殖场都可申报。同志,红塔区对该项目申报采取了慎重态度,由财政局、农业局和畜牧局共同研究,综合各方面条件,并征求了区发改委意见,确定了百信猪场、王玉荣养殖场及春和生态养殖场(非春和兽医站)为项目申报单位,并报送了实施方案。项目已逐级上报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到目前为止,中央、省、市都未下达过相关经费,也未划拨至春和镇兽医站。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