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
发布时间:2007-11-1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云南大理的吴建仙同志来电反映:她系2007年应届毕业生,今年在我市报考市委组织部的财务管理公务员岗位,岗位号为04001003001,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笔试第一的好成绩,但于10月15日的资格审查中没有通过,其具体原因是:她今年在毕业时为了谋生,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过,但不属于正式员工,属编外人员,因此其本人没有未就业证明。但于8月份停止了在该公司的工作,并取得了失业证明。在资格审查中因没有出示未就业证明而落选。来电人认为:她的条件完全符合该岗位的招考条件,但在招考条件中并没有明确说明要求具有未就业证明。因此,特来电希望市委、市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调查落实,还她一个公平的说法。吴建仙同志,您好!经查,您在毕业后一直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属从业人员;2007年10月15日解除劳动协议,属失业人员,而您所报考岗位要求报考者是2007年应届毕业生,也就是考生必须为2007年毕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因此,您不符合该岗位的招考要求。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200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