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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黑龙潭公园

发布时间:2007-10-0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大营街镇的施先生来电反映:红塔区大营街的黑龙潭公园属我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最近却有大量民工居住在该公园的寺庙里,把公园搞的脏乱不堪。为此,特来电希望市委、市政府给予关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保护好文物单位。施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 1、红塔区大营街的黑龙潭公园属我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黑龙潭泉水供赤马、郭井两村近1万人口的生活生产以及畜牧鱼业发展的用水,赤马、郭井两村在集体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先后以1982年用毛石修整黑龙潭土墙,清理潭内淤泥。并于2002年进行全面修缮。 2、现观象楼修缮后实行了责任制承包管理,黑龙潭片区已成为大营街的工业园区,本地及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经查观象楼内现居住民工6人,现已通知居住民工限期3天内搬出观象楼,但没有存在把公园搞的脏乱不堪的情况发生。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