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裁委
发布时间:2007-10-0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玉溪市红塔区的张玲同志来电反映:以前她与另一方共同承包了一个工程,因为工程造价的纠纷,另一方独自到通力司法鉴定所进行了该纠纷的鉴定。她认为鉴定结果与事实不符,并于8月20左右把书面材料递交到玉溪市司法局,但至今无果,张女士到司法局司法鉴定办公室了解情况,被告知还需要继续调查。为此,特来电市委、市政府给予关注,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情况,给张玲女士一个答复张玲同志,您好!经查,玉溪通力司法鉴定所在接受玉溪仲裁委的委托后,严格按照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对涉及的工程造价问题进行鉴定,并出据鉴定报告,其鉴定程序规范,鉴定人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