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问题
发布时间:2007-08-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江川县一群众反映:多年来地下水一直被翠峰造纸厂污染,不能直接饮用,一直在用的自来水水源现在也被该厂污染了,只能另外找寻新的水源,可自来水公司要收2.5元一方水,并且要预交半年每人每月一方的水费后才给安装,而且不使用原来的管道,加大了村民的负担,且收费太高,预交更不合理。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 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翠峰供水站,于2002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划规江城镇供水总站管理。供水人口由当初的2000人左右扩大到目前的5000人左右,随着人口的增长,加之自然环境的恶化,出现水源枯竭,导致供水不足,给人民群众的人畜饮水带来极大的困难。由于翠峰片区水源缺乏,出现了该片区内的大村、小村、小屯群众造成四处找水吃的状况,给供水站的运行管理带来了困难,呈现供需矛盾,出现了部分高点农户多年来无水吃的情况,总表与分户表差额增大,多年来差额部分水费都由村组承担,无法向农户收取,目前还欠供水站水费2800元,导致供水不能正常运行。等诸多问题。为使矛盾得于解决,江城镇供水总站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于2007年6月筹资建成明星水供水站上洞水源点经两级站提水的供水系统为翠峰片区的大村、小村、小屯三个村民小组解决供水。为解决以前管理的混乱局面,吃水矛盾、收费矛盾等,维护多数群众的利益,江城供水总站于2007年7月5日召开大村、小村、小屯三个村自来水管理会议,会议研究决定: 1、自来水费根据《江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价格收取,批复下来之前,暂定2.5元/立方的预收水费标准。 2、预交半年水费。根据江川县江城镇城政发[2003]13号文件精神,供水站采取有奖收费的办法收集水费,即本着群众自原的原则和多退少补的原则,人均每年分配15立方(吨)生活用水,暂按2.5元/立方的预交水费计算,预收半年水费,半年人均水费按7立方(吨)用水预交费17.5元。且一次性预交水费。用预交水费的办法每人给予1立方水的奖励,来保障收费审批过程中的正常供水运行。待批复下来之后按江川县发改委审批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用水量的核定。即人畜饮水和生活用水,按每人每年15立方(吨)使用,超出部分按生产用水价格计收。 上述决定,江城供水总站于2007年7月13日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大多数群众表示赞同。综上所述,事实并不是上访人所说的江城供水总站增加农民负担、收费太高、不合理的预交水费,不预交水费就不给安装、供水,而是不按总站要求,重新更换水表就不给予供水,更换水表是为了防止以前的偷水吃现象、吃滴水现象,更准确地计量,保障各用水户公平用水、公平交费。(200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