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领取问题
发布时间:2007-04-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玉溪化工厂的张先生反映:其户口随父亲落在了玉溪化工厂,结婚生子后,小孩儿的户口也落在了化工厂。张先生在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向化工厂领取了两年独生子女费,但在去年12月份去领取下年度的独生子女费时,却被告之经委没有划拨款项,不能再领取,张先生对此不能理解,特来电希望市政府给予关注,帮助解决独生子女费领取问题。经红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区经贸局对张先生独生女保健费领取情况进行调查,查明:张先生属无业人员,其户口随父落在玉溪化工厂,独生子女保健费一直由玉溪化工厂发放至2006年上半年,之后,玉溪化工厂以其不属该厂职工为由而停发。现经红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经贸局共同协商,张先生独生子女保健费按下岗无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由玉溪化工厂统一造册上报,经我局审核后,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其独生子女保健费。(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