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市长热线

二十多年的林木承包权归属问题

发布时间:2005-06-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青龙镇青龙村委会打水箐村的李红打来电话反映:其父亲于1998年承包本村3000多亩荒山进行林木种植,合同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共20年。2005年1月组上的村干部以10万元的价格以转租的形式卖给了本村村民,但组上没有对李红家进行任何赔偿。李红认为,组上的这种做法损害了本人的合法利益,现来电希望市委、市政府给予帮助,要回本该属于他家的山林或村上给予适当的补偿。据了解,青龙村委会打水箐村在1989年确实安排本村村民李从辉(李红的父亲)看管本村的山林,面积3000多亩,在管护山林期间,享受国家给予的各种扶持政策,如封山育林金、造林补助,组上不付任何报酬,也未与李从辉签过任何协议、合同。李从辉看管本组山林的时间大约从1989年至1995年7月,历时5年多,由于本组山林面积大,问题多,管理混乱,该组于1995年7月同本组村民李泳等6户签订山林经营管理承包合同,并进行了公证,公证号为[1995]华证字第2609号。此时,李从辉仍未向组上提出要回自己管护山林的报酬补助。由于李泳等6户农户未交清组上的山林承包费,加之管户人员自己砍伐山林中的林木,当时被镇林业站处罚并进行没收,打水箐村小组于2000年5月终止了李泳等6户村民管护山林的承包合同,同时与本村村民何明签订山林经营管理承包合同,并进行了公证,公证号为[2000]华证号第306号,何明看管山森到2005年1月24日合同终止。该小组又于2005年1月,以拾万的价格承包给本村村民金永泉,承包期30年。因此,李红反映其父承包时间从1989年至2019年6月1日不符合实际。通过镇、村两级干部实地调查,向打水箐村原任组长、群众,当时管户山林人员了解,结合该组实际情况,支持当时该小组的意见,李红反映其父亲在1989年管户本组山林期间没有得到适当报酬补助的问题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