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属自愿入会
发布时间:2005-05-0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李先生反映:私营企业每年到红塔区工商局检审证照,未入过个私企业协会,但都必须缴纳会费,如不缴纳就不年检,李先生认为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希望有关部门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据我办向区工商局调查了解:一、工商行政管理局属行政执法部门,对个私企业实施个体验照和私营企业年检是依法行政行为。作为个体私营企业应予遵守和服从管理。从调查核实李先生的企业营业执照的情况,工商已经依法为其办理了年检手续。二、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属在区政府领导和工商指导下的群团组织。按照协会章程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加入协会后,作为会员,按规定交纳会员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但会员按年度向协会交纳会员费与年度工商实施验照和年检是两回事。会员向协会交不交会费,不属工商实施验照和年检的前置条件范畴,故并不存在不交纳会费就不给予营业执照年检的情况。如私营企业确有困难可在章程规定范围内申请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