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市长热线

消防部门向经营户讲解非法经营液化气的危害

发布时间:2004-12-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彭女士反映,棋阳路115-2号IP超市的经营户原从事液化气的经营,后因不符合经营要求被相关部门取消了液化气的经营资格。现其将液化气存放在棋阳村8号的居民住房内,设置送气电话偷偷从事经营。彭女士认为,该经营户存放液化气的居民住房,大多系由外地人租住,人员复杂,且经常使用各种灶具,安全隐患极大,周围居民反映强烈。特来电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尽快予以查处。红塔区公安消防大队了解情况后,到棋阳村8号的居民住房内进行检查,找到了被举报非法经营液化气的经营户,据该经营户称,液化气已于近日全部转移到龙马路的安全经营场所。检查组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液化气已全部转移后,大队执法人员耐心向经营户讲解了非法经营液化气的危害并就《消防法》中所涉及易燃易爆行业的要求、规定对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讲解。并告知经营户经营液化气的场所不符合安全规定,未取得经营资格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消防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鉴于该经营户对违法事实认识清楚,改正违法行为快,检查组当场给以经营户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