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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道路问题已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发布时间:2004-12-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汤女士反映,其与该组村民王某的住房系门对门,两户住房之间有14米宽的道路。由于王某长期将稻草、石头等杂物堆放在门口,占用了大部分路面,致使从该路段通过的行人、车辆只能从汤女士家门口经过。这一方面影响了道路畅通,给汤女士的家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两户之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据调查,汤女士系从玉溪烟厂退休回丈夫祖籍的非农户口,按照高仓办事处旧村改造规划,于2001年批建116平方米地基建盖新房,门前巷道规划14米,作为村庄主要道路,是村集体所有,对门王某是1995年就已批建的房屋,此巷道集体没有统一浇水泥路面,是各家门前自己出钱浇灌,由于王某家庭经济困难,出门7米的巷道尚未浇灌水泥路面。同时,王某门口堆放的少量稻草、杂物并不影响过往车辆、行人,作为村上的主路,这几年都有车辆出入,不存在影响到汤女士家人的安全,汤女士不让车辆、行人从她家门口通过一事,曾经找过村领导,并连同村领导的微型车也不让通行,村领导已耐心细致的给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