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问题将由法院依法进行裁定
发布时间:2004-06-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玉溪百货公司的王女士给市长热线打来电话,反映五年前,该公司价值5万余元的黄金被盗,由于当天系王女士值班,公司因此决定由王女士承担损失的20%,但王女士一直未予认可。现百货公司进行改制,公司于是从王女士的身份置换费中扣出了该款项,王女士对此不理解,认为公司的做法侵害自己的权益,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据调查,针对以上情况,王女士已于2003年12月向红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红塔区法院于2004年1月12日也作出了民事裁定书。目前,王女士于1月20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此事既进入法律程序,只能由二审法院依法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