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路可停车时间不宜再延长
发布时间:2004-05-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一群众反映:文化路上集中了市一幼、四中等多所学校,由于很多学生家长都是自驾车接送孩子,而该路段附近又没有停车场,因此每到上、下学时间,很多机动车辆只能停在道路两边。按照规定,该道路两边可停放车辆的时间仅半小时,但因该路段上、下学时间交通拥堵,部分家长无法在半小时内接到孩子。为此,来电人建议交警部门,充分考虑学生家长们的困难,适当延长该路段可停放车辆的时间。市公安局对此进行了调查:文化路全长2027米,路宽9——13米,路面性质为水泥路面,道路为南北走向,文化路北段(红塔大道——凤凰路)由于集中了州一小、四中、一幼、卫校等多所学校,且附近没有停车场,阻塞现象主要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期,导致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无法停放,群众反映较大,为缓解家长接送学生的停车问题和交通拥挤的矛盾,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在文化路北段实行了限时停车措施,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停放,允许停车时间分别时:7:00—8:00、11:30—12:30、14:00—14:30、16:30—18:00、18:30—19:30、21:00—21:30,总时间为5小时30分钟。几年的实施情况表明,允许停车时间一般情况下可以基本满足家长需要,也不至于对其他南北向道路造成太大的交通压力,可以大大缓解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和交通拥挤的矛盾。在限时停车措施实施过程中,由于文化路本身车流量较大、路面不宽,两侧停车以后可供通行的道路较窄,加之有的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在文化路上并列停车、随意掉头等,很容易导致文化路发生交通堵塞。为保证道路畅通,在允许停车时段,直属一大队每天安排专人在文化路上进行疏导,但有时仍会发生车流受阻的情况。如再延长允许停车时间,必将导致南北向车流不畅,加大其他南北向道路的交通压力,发生新的交通阻塞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