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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江城镇尹旗村委会卯政府村换届选举符合法律程序,选举有效

发布时间:2004-03-1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江川县江城镇的顺先生反映:尹旗村委会卯政府村换届选举过程中,该村实际有选民321人,但组织者仅发放了308张选票,致使该组13位选民未能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个别村民因此拒绝参加选举,群众意见极大。特来电希望有关部门对此引起重视,严肃查处。经调查落实,反映失实,根据江城镇党委、镇人民政府联发[2003]22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村党总支“两推一选”和第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尹旗村委会于2003年12月26日进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正式选举,卯政府村民小组(分会场)实有选民321人,发出选票308张,收回305张,选举有效。未发出13张选票属选民未到会或委托他人代领投的选票,就是反映人所说的致使该组13位选民未能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未收回的3张选票就是反映人所说的个别选民因此拒绝参加选举未投选票,整个选举符合法律程序,未发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