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刘先生学习驾驶一事得予妥善解决
发布时间:2003-09-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海口镇大桥村委会的刘先生反映:五月下旬,其在澄江县新世纪培训站报名参加驾驶证培训,现已通过理论考试。由于该站的其他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发生过交通事故,刘先生的家人因此颇为担心,希望其领到理论学习证后,另选其它培训站学习驾驶,但该站不同意刘先生离开。据刘先生了解,按照该站有关的规定,学员领到理论合格证后,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培训站学习。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据调查,2003年5月下旬,澄江县海口镇大桥村委会的刘先生到新世纪培训站报名要求学习C型驾驶证,在报名过程中,该站工作人员已向其讲明,在该站学习人员由培训站向县交警大队交纳考试网络租用费,所以学习过程中不得退学。但为方便刘先生学习驾驶证的要求,经新世纪培训站讨论,同意将其学习证交还刘先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