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通力合作,查处非法行医
发布时间:2003-09-0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研和镇的业先生反映:研和镇大陆龙矿的刘某某私自在自己家里开办诊所,未办理任何相关医疗证件。来电人认为,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偷税漏税。来电希望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尽快进行查处。市长热线办协同红塔区信访局、卫生局进行了实地了解,业先生反映问题属实。红塔区研和大陆龙矿卫生所退休医生刘某某,有执业医师证书。刘某某退休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大陆龙矿区宿舍内非法行医。刘某某的行为已违反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红塔区卫生局决定,依法给予刘某某停止诊疗活动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