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市长热线

养路费实行一次性缴清,确保国家公路修建、养护资金不流失

发布时间:2003-02-1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凤麓镇园丁小区的周先生反映:历年的养路费均按季度收缴,而此次需一次性缴清,这给许多驾驶员带来了经济负担。据诸多驾驶员了解,省有关部门并未发过此类文件,且各县区收缴口径不一致。希望相关部门对此给予重视。据了解:一、为了确保国家公路修建、养护资金不流失,针对部分车户反映“缴费难”,应允许全年一次性缴费的实际,根据《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固定包干缴纳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于2002年11月底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玉交征[2002]50号《关于2003年度征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变型拖拉机、一吨和一吨以下车辆(包括公司、车队车辆),原则上全年一次缴清规费”。其目的是方便车户和提高工作效益,减少漏费。二、由于1998年以来“燃油税”改革舆论的影响,有相当的车户抱着侥幸心理,不按时自觉履行缴纳交通规费的义务,导致长期拖欠国家交通规费的车辆直线上升,从而给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到2002年11月20日止,全市在册应征客、货车56912辆,其中拖欠国家规费的车辆就达12000多车辆。三、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表示:由于基层单位存在宣传和认识理解不到位的问题,部分车户和群众对缴纳交通规费的认识不够,对征稽工作理解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处将会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并真诚希望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