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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农户特殊情况,减少建房押金数额

发布时间:2003-02-0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李棋镇金家边村委会的金先生反映,其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建盖新房,需交纳各项费用共计13000元,其中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土地费及开垦费3600余元,其余9000余元为建房押金。金先生认为,由于其属残疾人,生活较为困难,希望考虑其实际情况,减免建房押金数额。市长热线办及时协调玉溪市残疾人联合会、红塔区信访局,经研究,鉴于金先生属残疾人的特殊情况,李棋镇金家边村委会作出如下处理:1、在进行旧村履行时,由金先生任选地点建盖房屋;2、按照李棋镇人民政府政字[1997]3号文件《李棋镇旧村改造暂行管理规定》,金先生建盖新房需交纳土地管理费、旧村改造费及押金共计13000元,现村委会已对金先生免除5000元,金先生于近日已将应交纳的8000元如数交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