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市长热线

新平县蚕桑工作领导小组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解决

发布时间:2002-12-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新平县建筑工程公司的王先生反映:该公司1996年为新平县建设蚕桑基地,该工程已于1997年交付使用,但蚕桑工作领导小组尚有20多万元工程款(不包含利息)一直未予支付。王生为此已向县农牧局、县领导反映,但至今未得到解决。经新平县农业局查实,纳溪基地蚕房项目建设,于1996年11月25日开工,到1997年5月1日竣工交付使用,蚕房、仓库、水、电、路等建设,总投资为918004.65元。(其中:蚕房、仓库等建设1532.42平方米,投资为426557.60;附设工程:土方、挡墙、混凝土地面、水池、厕所、水管架设、路等投资为426191.98元;高压线架设投资65255.07元)。已付款70万元,尚欠工程款218004.65元,利息73039.27元。结算时双方已签订协议,结算后一个月内不付清工程款将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现合计欠款291043.92元,因没有还款来源,经协商拟如下处理意见:一、财产抵押,用基地所有建筑物抵押给新平建筑工程公司。二、不够抵押的款项,请求县人民政府给予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