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停车场收费
发布时间:2002-08-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一群众反映,通海县城郊一组白龙寺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收取停车费不规范。对索要发票的收取4元,不要的3元。 经调查了解,白龙寺停车场是1998年修建环山路时,由城郊村一组集体投机30多万元建成,属营业性停车场。但该停车场自建成一直未收任何费用,今年2月经村支部委员会讨论进行承包,现属试营阶段,目前承包户已办理了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及有关手续正报物价部门审批,现使用的临时票据已征得国税局同意,正规票据正在办理。 针对该群众反映的问题,已责令村、组及承包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还要求村、组待该停车场各项手续齐全后,一定要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统一收费,做到票据规范、收费统一、持证上岗、亮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