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缴费不满十五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
发布时间:2002-07-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澄江县的苏女士反映,其于1999年12月达到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工龄为11年3个月,县人事劳动局一次性支付4329.40元。苏女士认为,根据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澄江县人事劳动局的做法不合理,希望能继续参保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据调查,一、苏女士要求继续参保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待遇,其要求不符合云政发(1998)72号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0)78号文件规定,苏女士不能继续参保和办理退休手续。二、按云政发(1998)72号文件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缴费不满十五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在终止劳动关系后,将其个人帐户储存金(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苏女士已领取个人养老本息4329.40元,终止养老关系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