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辆车包缴比例一旦签订,本年度每月缴费金额相同
发布时间:2002-07-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春和镇的谭先生反映,马桥养路费征收点在对同样的车型收取养路费时,按不同的标准收取。如车牌为云F28725的车辆按75%收取,而对车牌为云F27862、云F21604的车辆却按85%收取,群众对此不理解。据调查,以上三辆车均为1吨长安小货车,规费征收标准是相同的,养路费每月每吨170元,客货运附加每月每吨50元,不相同的是车辆包缴比例,车牌号为云F28725的车辆全年一次按75%缴清,其余两辆车全年分四次按85%缴费。车辆包缴比例的签订,是根据云政发(1994)26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固定包干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的,由车主根据车辆使用年限和全年缴费次数同玉溪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在年头具体签订包缴比例,并双方签字认可。同一辆车包缴比例一旦签订,本年度每月缴费金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