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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心幼儿园将进一步加强对桃源学前班的业务指导

发布时间:2002-06-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高仓镇桃源村委会的段女士反映,桃源学前班原属桃源小学管理,自三年前承包给私人后,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没有提高,但学费却不断上涨,家长们对此意见较大。为此,段女士建议,一、将桃源学前班交由桃源小学继续管理;二、若不能交由桃源小学管理,希望相关部门对该班的收费进行监督,使其规范办学。据调查,桃源学前班原属桃源小学,1999年8月经红塔区教委批准,建立了桃源私立学前班,1999年9月开始办学。收费标准为:保教费每人每年360元,书本费每人每年60元。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教师的工资、教室租用费、桌椅折旧费。因学前班属于私立,在收费问题上没有明确规定,今后,镇中心幼儿园将进一步加强在业务的指导,桃源村委会也将加强与学前班的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