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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车检站统一办理辖区机动车检测

发布时间:2002-06-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峨山县的李先生反映,其为公交车驾驶员,原车辆检审只需在峨山县进行,现要到玉溪车管所检审,费用比原来增加,给驾驶员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李先生咨询玉溪车管所的行为是否有政策依据?据调查,根据公安部1989年第二号令《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法定标准,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是依据云南省玉溪地区行政公署1992年1月20日下发的玉署发(1992)6号文件《关于成立玉溪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批复》,于1992年4月成立。同时,按照云南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的委托,检测站统一办理辖区机动车的初次、定期、特殊、临时检测业务。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云公交(1992)5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定期检验和驾驶员定期审验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凡经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颁发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委托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地区,车辆必须上检测线检验。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于1992年9月开始对全区的机动车辆实施上检测线检验工作。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是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费发(1993)65号规定执行:汽车上检测线检验(共7个项目),收费标准为50元/车次;复检一个项次5元;7个检测项目为:侧滑、轴重、前制动、后制动、驻车动、前照灯、排放污染物检测。同时,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工作期间,无乱收费、多收费行为,并严格杜绝少收和漏收行为。为方便群众,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还实施了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车辆免费调修服务;对矿山、电站的工程运输车辆上门检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