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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第七中学尽快将结余款项退还学生

发布时间:2002-06-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的一位群众反映,一、华宁县第七中学存在乱收费现象,如2001年上学期书费应交140元,杂费40元,但实际收费却为310元。同时,每学期向学生收取电影费、水电费、补课费等。二、学校要求教职工购买《世界贸易与中国》、随书附本和试卷一份,向每位教职工收取38元书本费,但据了解,该书售价仅为12元,且该书没有标价及编码。据调查,一、华宁县第七中学2001年3月份开学时生均收费310元,本学期生均共支出199. 10元,其中教材费142.00元,杂费40.00元,《民族常识》3. 50元,学籍手册1.00元,打预防针3.00元,体检费5.00元,驱虫费0. 60元,统测试卷费4.00元,生均结余110. 90元。学校在全体学生大会上和教职工会议上向师生公布了以上费用收支情况,并决定尽快将结余的110. 90元全部退还学生,同时要求家长签字,进行意见反馈。此外,2001年上学期,该校对7位家庭特困生给予免交上述费用的救助,对91名家庭贫困生给予免交40元杂费的救助,有效杜绝了学生困贫失学。二、依据玉人事字(2000)98号《关于开展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培训的通知》、玉人事字(2001)17号《关于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体制员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收费标准根据云价函字(2000)33号《关于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培训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县人事局的统一安排华宁县所有教职工购买《世界贸易与中国》,每人收费38元,含教材费、试卷费、证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