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过了最后一次解决录用“三生”的政策,代课教师暂难予录用
发布时间:2002-06-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的虾先生反映,其作为代课老师在教育系统工作十余年,且成绩突出,并于2000年取得自考大专文凭,但至今未得到转正。据调查,华宁县于1996年7月由县教委、人劳局、计委、财政局联发(1996)23号文件《关于民办、代课教师管理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关、招、转、辞、退”五字方针和“进一退一”的原则,于2000年内基本解决全县民办、代课教师问题,但由于华宁县公办教师跟不上教育发展的需要,代课教师无法完全清退。1998年,为适应“普九”需要,华宁县政府下发了华政发(1998)31、68号文件,规定:确需工作急需聘用代课教师,必须由县教委在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三生”中考核安排,对各单位自行增加的代课教师,一律不办理录用手续,同时进一步强调了“进一退一”方针。积极鼓励代课教师进修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以便按有关“三生”录用的政策吸收录用。华宁县于2000年1月最后吸收录用了到199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长期代课的教师,因虾先生等代课教师于2000年取得大学专科文凭,超过了最后一次解决录用“三生”的政策,为此,在没有新的政策出台前(县上已冻结“三生”录用),即使取得毕业证也难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