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牛山树木被砍伐事件
发布时间:2002-04-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北城镇的李先生反映,春节前该镇梅园村委会8组与村民之间产生矛盾,村民们遂将该村委会卧牛山上的松树全部砍伐。来电人认为,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森林法》,希望尽快给予严肃查处。据调查,一、红塔区北城镇梅园村土地面积为1309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607公顷,占总面积的44.3%,总人口5437人。近年来,由于村委会及村组对森林保护工作比较重视,梅园村集体公山的林木植被在全区属首位。卧牛山属梅园联村社集体所有,该山占地面积2. 9公顷,距离梅园村700米左右,海拔较低,垂直高度不大,坡度较缓,属于地农间的一个小山包,土壤沙石较多,土层浅溥,土质贫瘠,难于进行耕地利用。在此小山上生长着灌木,杂草,其中有部分云南扭松。因1996年发生的松毛虫危害及1999年的生山林大火,加之平时群众对该山树木零星偷砍、盗砍,该山林木植被稀疏,林相较差,立木蓄积约含20多立方米。2001年12月17日中午11点左右,梅园村的部分群众约40余人,到卧牛山砍伐林木。当日,梅园村正在进行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村干部知道后,打电话向镇林业站汇报。接报后,林业站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有效地制止了生态破坏。事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一事件,要求梅园村委会和梅园村及时召开会议,加强管护,同时林业站加强对梅园森林的监控。2002年1月14日中午11点,梅园村约70余名群众又开始到卧牛山砍伐林木,村干部得知后,向镇林业站打电话,林业站接到电话,及时与红塔区林业局的有关领导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很快控制了局势,对现场群众进行了教育,到下午18点左右,梅园村约200余名群众又再一次到卧牛山将剩下的树木全部砍光,山上只留下较小的松树苗及杂草。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从2002年1月15日开始,北城镇林业站对梅园村的进山路口进行设卡,加强了巡护工作。经调查,我们认为,卧牛山林木被砍伐一事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近年来,由于梅园村集体企业相继倒闭,集体经济衰退,经费紧张,18位护林人员工资已有8个月未发,导致护林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对护林工作管理松驰,软弱。2、村、社、组干部换届选举后,部分村干部怕事,管理软弱,且有一定的私心,群众基础较差,2001年12月10日至12月27日,梅园村在集体山上进行间伐杉木期间,个别组长把间伐的部分剩余物梢头木及树枝拿回家中做烧柴及架子,这些物品随同拉木料的车一同下山,群众发现后,意见较大。3、2001年10月18日,村委会组织召开全村党员及村民代表近200余人的会议。议程中谈到卧牛山前边的一块土地可能作为企业用地征用,提交全体与会讨论决定。会后,这件事被群众误传为“卧牛山被卖掉了”,因此群众产生过激行为。鉴于此事件属群众性自发哄抢集体林木事件,但该事件无明显的组织、策划、煽动者,经区林业局有关部门调查后,决定不进行处罚。在今后北城镇要切实加强对现在森林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护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教育基层干部要提高为人民服务思想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在群众中树立大公无私的模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