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木材加工厂部分职工问题
发布时间:2002-04-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的赖先生反映,玉溪市林业局的木材加工厂转租给新华皮件厂,加工厂的职工因此下岗。在职工办理下岗手续前,加工厂承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现下岗的职工搬出了其在加工厂的住房,但厂里却不兑现当初的承诺,致使职工居无定所。据调查,玉溪市木材加工厂是50年代创建的国营企业,1995年为了响应原地委、行署的号召,支持玉溪瑞彪集团的发展战略,在行署领导的协调下,把原厂址让出给瑞彪集团(新华皮件厂),搬迁到冯井办事处建新厂。建厂结束后,由于国家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投资改革发生了变化,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木材采伐减少,原料不足。另又蓬市场不景气,该厂于1998年底停止生产。该厂现有职工38人,其中退休职工20人,在职职工18人。为解决职工的生活,玉溪市林业局协调将在职职工安排到种苗站、玉白项林场、木材公司工作。但由于这些单位也不景气,效益不佳,收入仅为300元左右,因而有部分职工也不愿去工作,为从根本上解决加工厂精神,市林业局提出了对现有职工18人的解决办法。1、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7名职工,由局安排到种苗站、北山林场工作,待到退休年龄再办理退休手续。2、对其他11名职工,按文件精神实行一次性安置。此方案已呈报市政府办,随后,经请示经贸委,市林业局借资30余万元,用于安置职工,目前有9名已安置,办理了解除关系的手续。市林业局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没有提到解决房子的问题,关于木材加工厂房屋问题,厂搬迁时,市林业局从购到的商品房中,于1995年安排9套给该厂职工。目前,该厂无房屋、无资金,不可能解决其它职工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