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牛庄饭店补发拖欠员工工资
发布时间:2002-04-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2001年10月8日,红塔区许家湾A区37号的桂先生反映,桂先生在位于环山路(玉溪总站旁)的老牛庄饭店工作,因该店生意不景气,从今年7月份至今一直拖欠桂先生等员工工资。桂先生与饭店承包人多次协商,但饭店承包人都以资金周转困难,待饭店转让出去后再发放员工工资进行推诿。现桂先生生活困难,希望该店承包人能尽快将拖欠的工资发放给自己。据调查,老牛庄饭店是经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塔分局登记注册、以餐饮为经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2000年9月招用重庆籍职工桂先生,双方一直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桂先生为饭店厨师,月工资300元并视效益情况和本人工作表现适当增加。自2001年7月至10月9日,饭店以生意不好、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桂先生3个月零9天的工资。在查明事实、宣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职权责令老牛庄饭店补发桂先生工资。老牛庄饭店当场补发了拖欠桂先生的工资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