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精简下放人员提高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2002-03-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华宁县的施先生反映,其妻属县粮食局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现在每月领取生活补助费33元,但与施先生的妻子一起下放回去的人员,领取的生活补助费却比其妻高,要求给予重新落实。市长热线办交华宁县信访局调查处理,县信访局协调华宁县粮食局进行了调查,华宁县粮食局决定,根据我市玉民字(1996)第32号、玉人劳字(1996)第89号、玉财事字(1996)第42号《关于增加对六十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由华宁县青龙镇粮管所将生活补助费从每月33元提高到48元。施先生夫妇知道此事后,激动地连声称赞党委、政府是他们的主心骨,称市长热线帮助他们做了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