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因工致残是否有特殊补助
发布时间:2002-03-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诸葛小区的胡先生来电咨询,国家在因工致残方面是否有特殊补助?据调查,胡先生于1987年出车祸,医治后一直未复原,经红塔区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胡先生的情况鉴定为伤残五级。1993年胡先生办理了退休手续,至今一直按正常退休领取工资。市长热线办到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解,按照云政办发[1997]156号《云南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玉署发[1996]151号《玉溪地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玉人劳字(1997)319号,1995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工伤,鉴定为五级及十级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费。我办将情况通过电话告诉胡先生,胡先生对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