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学校退出占用州大河范围
发布时间:2002-02-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红塔区中卫居委会的冯先生反映,玉溪某民营中学将学校围墙延伸建至州大河河堤上,将河堤一分为二,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市长热线办及时协调玉溪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建委规划局在核发“两证一书”之前,对此项目的建设布局已作过严格的审查,对校园周围的景观也有特别要求:州大河绿化景观带范围内(即8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任何建(构)筑物。现民营中学将围栏建至河堤上已违反了市建委规划局的规定,规划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出河堤范围,并要求该民营中学结合防盗功能做有利于改善校园片区景观的透视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