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官润芬同志辞去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官润芬同志辞去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1年4月27日玉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官润芬,因已退休,本人请求辞去玉溪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官润芬同志辞去玉溪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玉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文章来源:http://yx.xxgk.yn.gov.cn/yx_model/newsview.aspx?id=58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