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规划局2013年上半年
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2013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提出的“要长远规划、逐步建设,高品质、高水平、大气魄推进城镇建设,掀起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高潮,把玉溪建成具有现代都市气息的宜居生态城市”的工作要求,市规划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快规划编制,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推动项目落地,不断提高规划服务水平。现将201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抓好规划编制
省政府于2012年7月24日批准了《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根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市规划局积极推动各专项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新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市规划局组织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城市给水、排水、人防、消防、燃气、道路交通、工程管线、绿地系统、商务网点、地下空间利用等多个专项规划的编制。目前城市给水、排水、人防、燃气、消防、道路交通专项规划方案已经完成待上报审议,工程管线、绿地系统、商务网点、地下空间利工程管线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修改过程中。
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
(1)目前我市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有10项,分别为《玉溪市生态文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市长春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市中心城区电气化铁路站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龙潭清溪”音乐旅游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市小龙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市金钟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稿)》、《玉溪玉山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林产品加工贸易物流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大河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国?东盟国际农产品物流贸易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2)正在编制或编制完成还未经批准的主要有15项,分别为《中国东盟红宝石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市诸葛小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市时代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市右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市彩虹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溪市中心城区商业文化核心区控规》《北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春和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大营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高仓片区及明珠路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新区九龙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红塔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高龙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研和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用地范围内的控规。
3、一区八县规划编制情况
(1)八县总规:我市八县县城总规修改都已完成前期编制工作并上报市政府。按照市政府委托,市规划局组织完成了八县县城总规的市级相关部门及规划专家联席审查,并已反馈了审查修改意见。2013年1月22日、23日,玉溪市中心城区项目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八县县城总规进行了审议。2013年1月30日,八县县城总规上报市规委会审议。由于时间关系,规委会仅审议了新平、华宁、澄江、峨山四个县的规划,原则同意除澄江以外的三个县县城总规。目前市政府已批准了江川县、华宁县的县城总体规划。
(2)全市乡镇规划全覆盖工作已全部完成,部分乡镇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开始启动新一轮乡镇总规的修改。省级确定我市的13个特色小镇规划已经全部通过省特色办的审查,各县已完成特色镇规划的审批工作并由各县上报省住建厅进行备案。
(3)村庄规划编制:截至2012年底,我市八县一区已经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5620个(行政村548个、自然村5072个),已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目前,各县区正抓紧村庄规划的完善提升工作。
(二)做好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规划服务工作
1、全市拆临拆违和城市重要街区整治和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拆临拆违工作的安排部署,市规划局及时组建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建立日申报制度,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验收,确保6月30日前零申报任务圆满完成。
同时,为对拆除后地块的整合利用提供指导和依据,市规划局于6月初开展了红塔区主要街道沿线拆临拆违闲置土地规划专题研究。通过组织人员现场踏勘、调研,对闲置的136块,按相邻地块进行合并后为68块的地块进行现状分析,提出了处置意见,并已报经2013年6月14日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决定。
二是按照重要街区整治和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要求,由市规划局红塔分局编制完成了红塔区九条街道综合整治方案,市规划局积极会同其他部门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收集整理各县区项目推进情况,与市住建局联合形成半月工作进度专报上报市委、市政府,确保各整治项目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2013年6月18日至20日市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对各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查看,各项目正按计划顺利推进,部分项目已近尾声,整治效果明显。全市城市重要街区整治项目共计26条道路,总长度47874.57米,预计总投资49429.48万元(不含南北大街、凤凰路)。
2、招商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
一是作为城市综合体项目招商总局的牵头单位,市规划局于1月完成高铁新城、生态文化区、老城片区3个城市综合体的推介方案,并随市政府领导赴广东、深圳作为重点招商项目进行推介。现全程努力推进新天地城市综合体、泷水塘片区城市综合体、生态文化区城市综合体等城市综合体方案的编制。
二是按照既满足当前建设需要,又符合城市长远发展的原则,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全市重大招商及建设项目采取提前介入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等环节, 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市委党校改扩建、师院成教学院异地重建、市医院改扩建、凤凰路南北大街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城乡规划协调发展
1、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健全规划管理制度
一是修订完成了《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并于3月1日由市政府印发实施。该办法建立了规委会的议事规则,进一步理顺了各级管理部门的规划管理工作职责,为全面实施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是对《玉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于3月18日由市政府颁布实施,同时各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工作的顺利推进,为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审批提供了法定依据。
三是起草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更加规范。《玉溪市民房建设管理办法》并已修改完善待上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放规划和建筑设计市场的意见》于2013年6月26日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玉溪市中心城区旧城、旧村、旧厂改造实施意见》已上报市政府。
四是对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做了专题研究,并形成意见报市规委会审议。高新区、红塔工业园区、研和工业园区的国土、规划、住建、环保四个部门的合并,进一步整合了资源,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规划管理新格局。
2、规划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规划管理审议审批制度,对规划及建设项目及时进行审议。2013年上半年共召开市规委会5次,原中心城区项目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会1次,市规委会办公室会议1次,市规委会办公室专题会议5次,局项目预审会1次。
二是规划批后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实行验线、竣工验收制度,上半年对项目现场踏勘400余次,组织规划验收23个,对11个项目进行了验线。同时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三是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市委、市政府压缩项目审批时限、简化工作流程的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制定《玉溪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实施细则》、《玉溪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并公开发布《玉溪市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上半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32件,办结32件,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实际办结时限平均3个工作日。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意见21份。
3、信访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
高度重视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阳光规划”,公开透明,做好规划成果公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重大决策听证等,不断提高基层群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半年公示建设项目审批事项48项,回复项目规划信息查询2项,公示重要事项25项,重点工作通报12项,组织3项重大决策听证,信访件办结率100%。
4、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全国住建系统稽查执法工作培训及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组织农村住房规划审批业务培训1次,行政处罚业务培训1次,向各县区住建、城管部门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发放城乡规划法及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宣传册1400册。
二是健全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执法文书格式;建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防控措施,绘制了“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对涉及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内部职权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分析总结上半年经济运行工作,城乡规划管理还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一是已形成的规划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部分县(乡)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部分县规划审批规范性有待加强,管理工作需进一步细化;三是随着城乡建设步伐加快,规划管理工作职能加强、任务增加,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全市规划管理队伍力量薄弱,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各类规划编制,规范行政审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市城乡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一)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对申报项目及时组织审查并按程序提交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各项规划许可手续,为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二)加大法治宣传。加大对《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各级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法治意识。
(三)加强县区规划管理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基层调研和培训力度,深入基层,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指导,提升全市规划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已签订框架协议的三个城市综合体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督促其加快规划编制、审查和上报审批的进度,及时办理规划相关手续;加强与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投资商联系、指导,协助其加快概念性规划的编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规划方案,以促成其早日签订框架协议;积极与投资商对接,按照“三旧”改造计划,重点围绕玉兴路(市医院两侧)、东风中路、七星街、凤凰路中段等旧城片区,做好项目推介、规划咨询、资料提供等服务工作,提高谈判成功率,力争完成“三旧”改造年度任务。
(四)创新工作方式,打造服务型机关。在全局干部中树立规划管理者向规划服务者、规划审批者向规划责任者转变的思想意识,全心全意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确保各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并按规划要求快速推进,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