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3-09-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
 
  根据饶南湖市长在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扎扎实实办好十件惠民实事”要求,我局负责承办“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两项。现将“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两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增收的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年一调”,补助水平年均提高15%以上。我市分别于2011年、2012年、2013年三次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1年的156元提高到目前的246.25元,提高了59%;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1年的76.1元提高到目前的106.5元,提高了187%。
  2.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物价上涨趋势,今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90元/月?人提高至334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800元/年?人提高至2070元/年?人,及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截至到8月底,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8143人,月人均补助246.25元,1—8月共发放城市低保金7514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89402人,月人均补助106.5元,1—8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7617万元,保障了广大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关于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落实情况
  1.优抚对象基本情况。目前,我市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有17587人,其中:享受定期抚恤334人(烈士遗属160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57人、病故军人遗属117人);享受伤残抚恤873人(残疾军人768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伤残人民警察31人、伤残民兵民工35人);享受定期补助2688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21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75人);享受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8891人;享受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生活补助221人(含建国前错杀平反人员子女2人);享受农村籍老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4578人。
  2.抚恤补助标准。近年来,名级党委、政府对优抚对象高度重视,2011年、2012年先后两次提高了抚恤补助标准,目前我市严格按照2012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出台的标准执行,分别是,定期抚恤:烈士家属居住城镇的每人每年补助12446元,居住农村的每人每年补助7326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居住城镇的每人每年补助10736元,居住农村的每人每年补助7016元;病故军人遗属居住城镇的每人每年补助10126元,居住农村的每人每年补助6736元。定期生活补助: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5684元,建国后入伍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5504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年补助3460元。两参人员生活补助: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年补助3420元。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平反人员子女)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30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老退役军人补助: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补助10元。伤残抚恤: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每人每年给予37940元至3610元不等的补助。截至2013年8月底,还未接到国家和省上有关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标准的政策文件。
  3.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保障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为重点,及时研究解决优抚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优抚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的情况,每年给予3个月、每个月10元的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二是按照国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政策,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权益。三是及时准确发放生活补助费,确保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待遇落实到位。四是制定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建立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依托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帮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2009年以来,共对全市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11900多人(次)累计补助参合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1275万元。四是为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优抚对象发放50—300元/月的保健补助。五是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从2009年至2012年共解决3565人(户)次,共支出资金668.5万元,年均167余万元。切实帮助优抚对象解决治病难、生活难、住房难等困难,切实保障了特困优抚对象的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