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度“农转城”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2-11-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年度“农转城”工作情况通报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农转城”工作考核的通知》(玉政办〔2012〕192号)要求,市人口计生委对2012年度的“农转城”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满分100分,自评分为113.64),现将市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农转城”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挂钩联系县元江县指标完成情况(满分50分,自评分为63.64 分)。
 
  (一)“农转城”转户指标完成情况(满分为40分,自评分为53.38分)。
2012年元江县转户任务为0.5万人,截至11月9日,已经办理“农转城”手续7676人,占目标任务数5000人的153.5%,其中就地转户66人,迁移落户7610人;转户群体分类为:进城农民工85人,农村籍大中专学生11人,城中村居民3158人,农村集中供养对象 233人,其它4189人。
 
  (二)元江县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自评分为102.6分。(满分10分,自评分为10.26分)
元江县“农转城”工作组织机构建全,各项保障措施到位,制定各项“农转城”配套措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财政配套了相应的工作经费,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得“农转城”工作稳步有序的推进,超额圆满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农转城”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建设(满分为6分,自评分为6分)。
 
  我委高度重视“农转城”工作,于2011年12月成立由委主任雷毅担任组长,副主任张艳华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玉人口[2011]7)号,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农转城”日常工作,形成了以党组为核心的“农转城”工作责任领导组织,委党组在有限的资金中,投入“农转城”工作经费达15万元,确保了工作顺利推进。
 
  三、工作部署(满分10分,自评分为10分)
 
  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间,我委多次对“农转城”工作进行调研,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县区、乡村,走访基层党政领导、计生干部和群众,认真排查“农转城”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联系到红河州开远市学习经验,切实把“农转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同时,我委及时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办理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做好“农转城”相关政策的上情下达。出台《玉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工作细则》(玉人口发[2012]28号),明确了“农转城”后继续享受农村居民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适用对象、办理程序、职责时限、法律责任和工作措施,为“农转城”工作提供及时的行动指南。
 
  2011年11月14日,委党组组织中心学习,县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专题传达了全省加大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会议精神,原文学习了(云政发[2011]188号)(云政发[2011]195号)文件,充分领会了“农转城”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握了工作原则和享有两个身份、五项保留、五项保障的主要内容,掌握了人口计生部门在“农转城”工作中的对象、范围、条件和方法,为“农转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月我委对半年工作督查时,将“农转城”工作列为重要的一项内容。
 
  四、工作配合(满分24分,自评分为24分)
 
  雷毅主任和张艳华副主任分别多次深入到元江县调研“农转城”工作,为元江县“农转城”工作解决了5万元的工作经费,张艳华副主任应邀参加了元江县召开的“农转城”工作推进会,并在大会上代表市人口计生委作了重要讲话,对元江县“农转城”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参与农转办组积的各种会议和培训,把“农转城”涉及计生部门的相关政策向干部群众宣讲清楚,并为群众解决了相关生育、生殖健康等200多件问题。到11月,全市“农转城” 涉及独生子女家庭13416人,双女家庭14568人,“奖优免补”对象5104人,特别扶助对象109人。同时,建立健全“农转城”户口迁出地与迁入地相关部门之间以及人口计生系统内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健全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建立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农转城”转户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农转城”迁出地与迁入地信息通报制度。确保有关信息获得及时准确;人口计生部门与公客观存在、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农转城”转户居民迁出、迁入等信息交换渠道,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二是依法行政,对“农转城”前后违法生育的,分别作了相应的规定。
 
  五、宣传培训(满分10分,自评分为10分)
 
  为促进“农转城”工作顺利进行,全市人口计生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引导农村群众转变观念。一是利用“四群”教育住村工作队,深入到农户家中把“农转城”的目的、意义向群众进行宣讲,面对面回答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二是发动村组计生宣传员、信息员宣传“农转城”在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上的好处和实惠;三是市人口计生委印制“农转城”计生知识问答40万份,方便群众进一步掌握和了解“农转城” 涉及计生相关政策。同时,还在乡(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红塔区等县便民中心计生窗口,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宣传单,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随问随答,部分年青夫妇表示支持政府决策愿意到城镇落户。全市计生系统共开展“农转城”相关政策宣传63次,出动宣传车94次,参加人员2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受宣传群众达50万人次。
 
  六、“农转城”工作面临的困难
 
  “农转城”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就人口计生方面,当前还面临着以下实际困难。
 
  (一)“农转城”后,户籍性质的双重性,导致计划生育管理界定难在计划生育管理上,主要依赖相对人有其固定的生产、生活区域来实施,如社区、村委、街道、单位等,并用农业与非农界定管理服务人群,虽然明确了五年过渡期,但在没有消除户籍性质的双重性下,就会出现性质认定上的困难。二是外来迁入户与户籍性质“对不上号”,无法依据户籍性质来确定应当执行农业还是非农的计生政策。外来落户多为打工、买房或经商等,自2008年户改后,原迁入前的户籍信息与现户籍信息对接不上,核实难度大。有的长期不在当地居住,人户分离现象多,因此容易出现漏管现象,成为计划生育“盲点”。
 
  (二)部分群众对“农转城”后,农村生育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执行的连续性有顾虑。一方面,计生部门一直执行的是 “双农二孩”生育政策,“农转城”后户口性质的改变将直接影响到这部分人的生育政策,部分群众对五年的过渡期表示顾虑,影响了“农转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为提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我市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有些奖励从出生到年老是有连续性的。如农村地区分娩补助、婴儿出生 “一次性奖励”,小学阶段(160元/年)、初中阶段(260元/年)教育奖学金,就读高中、中专升学加分优待及1000—2000元不等的奖学金和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家庭60岁以上养老特别补助等,而城镇居民却不享有以上优待。第三,社会保障“落差”大,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实行新农合参合费政府补贴,在报销比例上也高于城镇居民,并且在农村就医全免,而城镇居民无此待遇。因此“农转城”后,必将影响到群众的即得利益。
 
 
 
 
玉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