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农业局2011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和10件实事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12-01-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关于省政府2个20项重要工作和市政府20项重要工作及十件实事全年完成情况的督查通知》(玉政督〔2011〕5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督查和总结,现将涉及市农业局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第一大项第一小项)
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参加,人保玉溪市分公司承保,在红塔区、峨山县、易门县开展油菜、水稻、玉米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计划保险总面积25万亩,其中:水稻8万亩(红塔区5万亩、易门县3万亩),玉米5万亩(易门县),油菜12万亩(红塔区4万亩、峨山县6万亩、易门县2万亩);实际保险总面积25.1388万亩,其中:水稻5.2236万亩、玉米7.9152万亩、油菜12万亩,比计划数增加1388亩,增0.6%;增加保险面积的原因是红塔区大春旱情严重,为确保中心城区人畜饮水安全,水稻承保面积完不成,改为承保玉米所致。保费总额272万元,其中:水稻54.8478万元、玉米79.1522万元、油菜138万元。保费资金全部由各级财政补贴,其中:中央40%、省13%、市25%、县22%,截至7月底,项目渉及县区已将财政补贴保费足额拨付到保险公司。结合实际,由于我市只投保基本责任险,不投保附加旱灾保险责任,剩余中央和省级下拨附加旱灾险保费资金25.17万元,全部存放在承担项目县区财政。2011年,全市农业保险理赔金额1389414.6元。其中:水稻冰雹灾害定损3719亩,理赔273714元;油菜雪灾定损11229亩,理赔1078017元;玉米冰雹灾定损578.7亩,理赔37683.6元。
(二)农村草原家庭承包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工作(第一大项第一小项)
2011年,我市农村草原家庭承包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工作在澂江、华宁、峨山、新平和元江5县实施。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完成草原家庭承包面积865.39万亩,其中禁牧面积115.02万亩,草畜平衡面积750.37万亩,涉及40个乡镇、387个村委会、3817个村民小组的农牧户102410户(其中:单户承包户92747户、联户承包9663户)。对草原确权并承包到户的禁牧面积每亩补助6元,对草畜平衡的草原每亩奖励1.5元,对种草及改良草原面积每亩补助50元。2011年度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027.72万元已下拨;市级财政安排经费396.6万元,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设备、统一的草原承包地理系统软件、权证合同图纸等制作经费和对县级以奖代补工作经费,目前市级分配至各县的工作经费均已下达。澂江、华宁、峨山、新平、元江5个项目县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承诺配套440万元,目前已到位180万元,其中澄江10万元,峨山20万元,新平100万元,元江50万元。
市农业局委托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公开招标,共制作三证三合同22.65万本,其中:草原权证10万本、草原所有权证5000本、草原联户使用权下8000本、草原承包合同10万本、草原联户承包合同8000本、草原承包合同登记薄5500本,制作的合同和权证于11月29日全部分配到五县。截至12月25日,共填发合同和权证共118032本,其中:草原所有权证2300本,涉及面积519.23万亩;共填发草原承包合同53271本,涉及面积302万亩;草原联户承包合同3852本,涉及面积246.81万亩;草原合同登记薄1486本;共填发草原使用权53271本,草原联户使用权证3852本。五个实施县均顺利完成资金的兑付到户工作,共兑付资金1815.6万元,其中澄江县57.94万元(节余1819.72元),华宁县159.585万元,峨山县338.79万元,新平县806.06万元,元江县453.225万元。
目前,合同权证的填发、牧户信息录入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三项工作还未完成,力争2012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合同权证的填发,4月底前完成牧户信息的录入工作,6月底以前完成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粮食生产情况(第一大项第二小项)
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80.4万亩(含晚秋粮食),同比增6.17万亩,增3.5%;其中,大小春粮食播种面积153.62万亩,同比增8.78万亩,增6.1%。全年粮食平均单产333公斤,同比增25公斤,增8.1%;其中,大小春粮食平均单产347公斤,同比增35公斤,增11.2%。全年粮食总产达60053万公斤(含晚秋粮食),同比增6337万公斤,增12%;其中,大小春粮食产量53267万公斤,同比增8123万公斤,增18%。实现了粮食播种面积、粮食单产和粮食总产量现的“三增长”。
(四)落实畜牧贴息贷款2亿元…。(第一大项第三小项)
2亿元畜牧业贴息贷款已全部发放到养殖户手中,继续推进“一二一”工程(即年内新建养殖小区10个、专业村20个、发展规模养殖大户100户),实际建成养殖小区10个、专业村22个,发展规模养殖大户117户。预计,实现肉蛋奶总产量3.66万公斤,同比增7%。
(五)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第一大项第五小项)
完成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2.38万人,新增转移就业2.39万人,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保障。
(六)市级选择10户、县区选择100户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第二大项第七小项)
1、龙头企业重点扶持
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级、第六批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和第四批市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确定云南宏斌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10户龙头企业为重点扶持对象;对县区扶持任务进行了分解。代市委、政府起草的《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已经11月7日市政府72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并经修改完善于11月11日报市委,现尚未研究。12月6日,市农业局将《玉溪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玉农发[2011]287号)报市政府,现尚未研究。
2、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一是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40个,比上年增加60个,共有3万多户农户参加了合作组织,示范带动达20多万户,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新认定云南玉溪国家粮食储备库等22户市级龙头企业;云南宏斌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已经进入公示阶段,有望实现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零的突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已达100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33户(新增7户),销售收入突破65亿元。三是“一村一品”建设进展顺利,“一村一品”专业乡镇3个,分别是:华宁县华溪镇、通海县纳古镇、易门县十街乡,“一村一品”专业村22个,涉及的主导产品主要是:蔬菜、水果、油菜、洋芋、五金等。四是实施品牌战略,继续推荐申报第四批省级名牌农产品和续展申报2011年到期省级名牌农产品,新认定云南省著名商标11个、云南省名牌农产品6个,全市拥有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产品)、商标100个;创建了“宏斌”、“澄阳绿业”、“东绿”、“滇中春早”等蔬菜品牌,“高原王子”、“云冠”牌柑桔,“凯雄”香蕉,“古滇”丰达冬桃和“阿贝楚”牌柿子等水果品牌,这些品牌产品以其优质、安全、生态等特点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品牌效应已显现。五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在易门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试点工作;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23万亩,比上年增29609亩;农村土地通过向种植大户流转,农民收益大幅提高,农民流转的积极性逐渐增强。六是推进通海、华宁、江川、澄江四个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全市出口蔬菜备案基地7.7万亩,玉溪市是云南省第一家被商务部评为出口转型升级蔬菜基地的州市,农产品出口实绩企业达24户;1-11月全市蔬菜、花卉等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自营出口额19873美元,占全市出口额的64.8%,同比增88.8%,预计全年农产品出口额将突破2亿美元大关。
(七)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云南农业科技园建设,搞好县区特色科技园规划建设(第二大项第八小项)
云南农业科技园建设在省农业科学院、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围绕年度目标和任务,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1、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内外配套工程建设
(1)园区北部北灌区1030亩主管道水网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成钢筋砼整体浇灌的1000m3蓄水池1个,建筑面积36.44㎡砖混结构压力泵房1间,安装水泵2台,铺设PE80管5038m,安装阀门、竖井38个及蓄水池顶棚等附属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50.7万元。园区北部北灌区长784m、直径400㎜的主管道铺设工程已全部完工,具备输水灌溉功能。园区外围从矣文水库到园区西部边界长5㎞、直径400㎜主管道铺设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待初验。(2)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云南农业科技园片区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评审工作,获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支持建设批复;申报省水利厅云南农业科技园灌溉供水工程建设项目,180万元项目资金计划已下。(3)积极协调对接江川县电力公司,配套园区建设的35KV变电站建设工程于2011年5月27日竣工,完成科技园园区临时用电架设工程(变压器及10KV线路安装)预算报价审定及组织施工工作,已竣工验收。(4)11月18日,召开审计专题会议,审计组、指挥部、监理公司、城建集团参会,对前期土地平整工程土建部分进行审计。(5)积极做好云南农业科技园2012年年度预算编制工作。(6)积极协调配合省农科院计财处,做好云南农业科技园2011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海关年报等财务方面的相关工作。(7)积极协调对接江川县水利部门到园区实地勘察测量,完成园区主水管网细化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工作。
2、省、市领导到园区视察调研
10月31日,省农科院副院长唐开学、玉溪市政府李洪云副市长到园区视察指导园区建设。11月2日,省农科院汪沾毅副院长到园区视察指导工作。12月23日,省农科院副院长范源洪和省农业厅领导到园区视察指导工作。
(八)新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5个(第二大项第九小项)
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8个,其中:有机食品3个、绿色食品1个,无公害农产品4个,超额完成市级目标任务。全市共有48家企业的84个产品持有有效的“三品一标”证书,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7家企业49个产品、绿色食品19家企业29个产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1家企业1个产品、有机产品有2家企业4个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家单位1个产品。
(九)实施农村节柴改灶2万眼,新建沼气服务网点100个(第二大项第十二小项)
2011年,市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农村节柴改灶任务为20000眼,实际下达任务19500眼,其中:2010年度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节柴灶项目3500眼,省级项目6000眼,市级项目10000眼。实际完成农村节能改灶20358眼,其中华宁县超额完成858眼,超额完成人代会目标任务。市级下达107个沼气服务网点建设任务,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十)农机具购机补贴(第十件实事完成情况)
2011年,省农业厅、财政厅安排给我市的购机补贴资金规模为2039万元,其中:第一批1049万元,第二批990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结束,共完成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2期,补贴资金2042.14 万元,拉动农户投资农机4764.99万元,直接新增农机总价值6807.13万元,直接新增农机具12732 台套,受益农户达12259万户。
另组织全市广大农民群众到昆明农机超市购买补贴机具1654台套,有1627户农户享受到了补贴政策,使用超市补贴资金466.528万元;新增农机总价值1547.876万元。
两项合计,2011年,全市完成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2期,使用补贴资金2508.7万元,拉动农户投资农机5848.5万元,新增农机总价值8355 万元,新增农机具14386万台,受益农户达13886万户,对提高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和大幅增加农机作业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建成设施农业:大棚72亩,微喷灌1844亩,补贴农机的服务领域已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拓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拓展,由耕、播、收向农产品加工延伸,已触及到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
二、督办措施办法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玉政办发〔2011〕20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将涉及市农业局的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并纳入各科室2011年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项目有人抓、有人负责,使各项重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局领导对重要工作加强调研,多次深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指定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为督办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实行督查检查和工作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项目计划下达慢,资金安排滞后。导致部分地方的项目实施存在工作早安排、晚启动、年终赶任务的现象,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工作的进展。
(二)部分项目经费未能及时就位。由于部分县区财政困难,在县区本级没有安排项目工作经费的情况下,就连省、市安排的工作经费也无法到达项目实施单位,给项目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甚至导致部分项目无法运作。
(三)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一些项目补助资金与项目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缺少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等经费,一定程度也影响了项目的实施。
四、建议
(一)增加投入。加大农业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按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要求,使农业资金投入达到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
(二)及时下达和拨付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迟于每年6月,便于各个项目顺利实施。
(三)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在保障正常工作经费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各种项目实施的工作经费,以便基层正常开展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管工作。力争做到在项目实施中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使项目的实施既有社会的监督也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让项目的实施更加阳光透明。
玉溪市农业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