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12-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4日)

 

  为落实执政为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民生,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执政的理念,增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健全和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基本医疗、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慢性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三)总体目标。从2011年起,市、县区两级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参合农民基本医疗高补偿、老年慢性病有保障、大病救助全覆盖三大目标,建立农民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财政补助政策和保障水平
  
  (一)增加筹资标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在2010年全市参合农民筹资水平140元/人的基础上,2011年财政对参合农民人均增加新农合资金100元,农民按国家政策规定增加自筹资金,使参合农民保障资金不低于250元/人。县区根据财力状况逐步配套增加,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提高参合农民普通住院报销比例。从2011年开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95%,县级医院报销比例达65%,省、市报销比例达40%,实现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高比例报销。
  
  2、提高普通住院报销封顶线。住院报销年封顶线由3万元/人提高到6万元/人。
  
  3、提高门诊补偿封顶线。门诊年补偿封顶线由100元/人提高到200元以上/人。
  
  (二)实现参合农民大病救助全覆盖
  
  建立参合农民大病救助制度,对患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提高住院医疗救助,减轻患大病的参合农民的医疗负担。2011年,对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自付部分,再次给予大病补偿不低于45%的报销补助,大病再次补助的年封顶线为5万元/人。
  
  (三)实施65岁以上参合农民门诊慢性病定额补偿试点
  
  2011年选择红塔区、新平县开展65岁以上参合农民门诊慢性病定额补偿试点,由两县区财政对参合农民增资不低于30元/人,对患有部分慢性疾病的65岁以上参合农民实施门诊定额补偿。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其余各县根据财力状况逐步推行。
  
  (四)建立农民电子健康档案
  
  为全市农民建立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电子健康档案,引导农民提高自我预防保健意识和主动识别健康危险因素的能力,方便农民看病就医,有针对性地实施防治措施,达到预防为主和促进健康目的。

  三、保障措施和配套改革
  
  (一)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和监管能力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转体系和监管体系,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全市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电子网络信息在线审核、报销,确保资金运转安全、监管到位、便民利民,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用活农民电子健康档案,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网络正常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建机制,强基层,推进基层医药卫生综合改革
  
  1、进一步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按照“填平补齐,适用够用”的原则,规范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重点办好县级医院。二是多种途径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建立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按照合理、适度、政府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多种方式,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退养机制,让乡村医生进得来、出得去、留得下,质量逐步提高。三是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推广,通过结对帮扶、巡回医疗、定点定向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
  
  2、按照中央“强基层”的要求,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各县区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现行财政体制实行财政全额供养,并通过服务收费等多种渠道补偿运行成本,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良性发展。
  
  3、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实行以竞聘上岗、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是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各方面力量,同心协力,整体推进,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全面启动实施。
  
  (二)加强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为确保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资金联合监管机制,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工作,对新农合基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对新农合相关信息实行季度公示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五、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市范围内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经户籍所在地村民小组认同的农村居民。
  
  (二)实施时间。红塔区、新平县于2011年1月1日启动实施,其余各县于2011年4月1日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