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第一次会议第023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六届第一次会议第0230号提案的答复
周文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间救援力量发展的建议》(第0230号)收悉,已交由玉溪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办理,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视民间救援组织发展及时开展调研方面
民间应急救援组织即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灾难事故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高度重视社会应急力量的发展,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市应急局按照国家和省应急部门相关部署,不断健全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机制,深入开展全市社会应急力量摸底调研,探索建立应急部门和社会应急力量协同工作机制。
(一)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经调研,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应急救援队伍8支518人,即:澄江圣洋潜水有限公司水上应急救援队10人,仙湖湾景区水上应急救援队13人,通海黑豹救援队80人,玉溪辉煌救援队60人,玉溪市山地救援队100人,红塔区道路交通安全抢险救援65人,元江县红十字会救援队60人,红塔区红十字会救援队130人,具备一定的城市搜救(建筑坍塌救援、车辆救援、重型挖掘吊运)、山地救援、水上搜救(无动力舟艇操控、动力舟艇操控、无人机搜救)、后勤保障(营地建设、灾民安置、电力应急、交通运输、道路清障、物资发放)等救援保障能力。经调查统计,全市现有志愿者248357人。全市基本形成了专业专职、专业兼职、非专业兼职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存在问题。一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能力有待提升。目前全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还处在起步阶段,全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总体还呈现散、弱、小的特点,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不足,救援装备配备不到位,救援整体水平不够高,难于满足高风险救援行动实际需要。二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不健全。指导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尚未形成,特别是社会救援力量资质认证、救援培训及考核评估、救援人员保障机制和社会救援队伍救援赔偿、人员伤亡赔偿、应急救援保险制度等尚未建立健全,导致社会应急救援队伍难于真正参与到急难险重的应急救援抢险行动中。三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能力较差。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资金和装备保障方面,目前大多靠队员自筹、社会捐赠等形式保障,资金来源渠道简单且不稳定,导致资金保障、救援装备建设较为滞后。四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稳定性不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属于自发组织,救援队队员来自各行各业,大都有自己的工作,日常应急救援培训中,队员专业技能培训和定期组织训练力度和时间不足,一旦有救援任务,又需要马上转变身份,投入到应急救援中,对救援队员的工作、生活必将带来影响,由此导致救援人员稳定性得不到保障。
二、关于把支持民间救援组织的发展列入议事日程方面
按照“专兼结合、平战结合、军地结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玉溪市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政府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引导鼓励社会应急力量有序规范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大力支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市应急局于2022年4月批复成立了玉溪辉煌应急救援中心,督促其规范队伍的建设管理,并根据调度指挥安全、有序、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以点带面探索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到应急救援行动。二是编制出台《玉溪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和《玉溪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基本建成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的目标,提出要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规定,搭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提供、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度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三是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玉溪市灾害风险特点、灾害抢险救援实践、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情况,制定下发了《玉溪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现场协调机制》,明确了求助求援信息发布、进入灾区保障、救援任务分配、现场秩序管控、救援新闻发布审核、后勤保障、组织撤离、任务评估、救援补偿、表彰奖励等内容,为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引,确保社会应急力量安全、有序、高效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活动。四是持续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了《玉溪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基本建成市、县、乡、村全覆盖的综合应急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完善应急志愿者信息库,明确了经费、权益、培训、装备、激励等保障措施,推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格局。五是强化社会应急力量信息化管理,更新完善并推广使用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督促做好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录入和更新完善,动态掌握全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提升应急救援合力。六是起草《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加强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纳入本级应急力量统筹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和支持保障”等内容,并就队伍管理、调度、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关于力争把支持民间救援力量发展纳入部门预算方面
目前,全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活动的经费基本上靠队员自筹、社会捐赠等,队伍应急能力培训训练、参与应急救援费用高,社会捐赠、援助少,大部分队员没有购买任何商业保险,救援队伍办公场地、训练场地不能保证,缺乏行业领域专家系统性、专业性技能培训,大型专业救援装备严重缺乏,一些应急救援器材不能与复杂环境相配套,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发展。市应急局在制定出台的《玉溪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了“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的部分在财政安排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相关经费中调剂使用,各类应急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等保障要求。在已起草的《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协调、经费支持、装备物资、快速通行、救援勤务、保险、表彰奖励等保障措施。
但目前玉溪市市、县两级财政困难,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存在较大困难,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资金支持更加难以落实到位。对此,市应急局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间救援力量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请示汇报,争取上级和政府对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的补贴政策,尽力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成立和发展提供一定的经费补贴;倡导有实力的企业与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应的物资和经费帮助;加大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宣传力度,增强应急救援的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促进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更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支持。二是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有关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新规定,充分运用好国家、省级关于指导支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不断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三是加强救援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帮助指导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有计划邀请社会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力量参与部门组织的相关应急救援培训,邀请相关安全救援专家调研指导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合理规划活动区域,指导具备条件的救援队伍开辟建立标准化训练场地,修建完善应急救援训练设施,更新训练方法,努力提升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能力与素养。四是提高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协议储备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补充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中的装备配备和使用;协调红十字协会、保险等机构,健全完善救灾物资社会捐赠、保险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动员能力,逐步改变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设备差的现状。五是完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协调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推进建立应急、公安、交警、消防等政府部门与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种救助力量之间的有效衔接,明确各救援力量分工,鼓励各方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努力提高救援效率;建立政府应急部门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将专业技能突出、救援能力强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政府救援队伍体系,构建国家救援机构和社会救援团队共同参与、各负其责、互为补充、协调配合的综合应急管理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持续推动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这项工作,多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言献策。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玉溪市应急管理局秦文伟;1375909970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