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0101000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玉溪市范围内各级政策性储备粮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职能,确保各级储备粮质量安全、轮换科学;对政策性供应粮(军供粮、救灾救济粮)进行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确保供应粮食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食用安全;负责新收获粮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粮食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保障;负责全市粮油标准化实施工作,推广和宣传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开展粮油科学技术研究,对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进行培训和推广;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应急调运等相关工作;承担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物资的调运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粮食监测中心主要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第一,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各类粮油样品检验613批次,其中:储备粮定检156批次,储备粮出入库样品143批次,放心粮油32批次,学生粮20批次,新收获粮质量调查70批次,品质测报33批次,风险监测37批次,其他样品122批次。第二,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玉溪市政策性粮油库存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玉发改检查〔2022〕71号)要求,配合做好库存粮油质量检查工作,中心派出质量检查人员3人参加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提供质量检验技术支持和人员保障。第三,积极参与各级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任务,发挥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作用,对县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点检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县区监测点进行检验技术比对,积极参与国家粮油标准质量中心关于“食品腐败变质以及霉变智能化实时监控与报警、溯源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科研成果的应用示范,加强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水平。第四,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玉溪市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玉溪市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主题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安排,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的宣传活动。第五,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质量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13)号文件和《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云南省粮食系统质量监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积极应对检验机构各种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6项问题进行了如实解答,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第六,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规定做好实验室的质量监督、期间核查、实验室内审、管理评审等内部质量管理工作。
2.物资储备中心主要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第一,确定后勤物业管理单位。2022年4月,根据市级财政安排的197,000.00元物资储备库后勤物业管理经费,中心在政府采购平台确定玉溪北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服务单位,负责库区的安保及绿化管护工作。第二,积极争取省级代储管理工作经费。2022年9月,省级安排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代储物资管理工作经费450,000.00元,主要用于物资储备管理的日常开支。第三,接受救灾物资专项检查,配合开展应急演练。经查市级储备物资和代省储备物资账实相符;为2022年度的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提供帐篷搭建、直升机投送应急物资等工作,按指挥部要求完成演练任务。第四,配合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玉溪举办的应急知识培训和救灾物资规范化管理示范观摩活动。2022年6月26日至30日,由各州市发改委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物资储备中心负责人共70多人参加的培训观摩会在玉溪成功举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按要求做好了观摩活动和物资调运演练的各项具体工作。第五,按省厅局要求配置物资到重点监测县储备点。2022年4至5月,为华宁、峨山、易门三个重点监测县分别配置了500顶帐篷、1000床棉被、1000件棉大衣、500套衣服、500张折叠床、500床床垫、500套床上用品,以满足紧急情况下安置受灾群众的需要。第六,采购物资,充实库存。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同意安排4,800,000.00元采购市级缺口物资,采购120平方米和72平方米指挥帐篷各1顶,12平方米帐篷1670顶,彩条布1000件、折叠床3800张、床垫3800床、床上用品5000套,共15272件(套)。2022年10月20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标单位是云南蒙华户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中标价4,560,000.00元。第七,积极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一是对库内货架进行调整,重新堆码物资,让出消防通道;二是建简易库房,将燃油叉车、充电扫地车等设备从物资库内移出;三是在临滇雪公司的围墙上加装安全防护,尽量消除库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2.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493,849.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3,849.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39,020.72元,下降55.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11,180.72元,下降51.15%;其他收入减少527,840.00元,下降100.00%。收入同比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了减少了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3,100,000.00元。
(二)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了中国好粮油项目检测费24,840.00元;代省储救灾物资管理经费50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719,978.06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112.61元,占总支出的68.98%;项目支出843,865.45元,占总支出的31.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517,641.05元,下降83.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1,182.26元,增长16.90%;项目支出减少13,788,823.31元,下降94.23%。支出同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308,041.98元,2022年减少公用支出36,859.72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100,000.00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4,200.00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9,615,121.80元和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58,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6,112.61元。人均支出187,611.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182.26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增加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308,041.98元,2022年减少公用支出36,859.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5,836.69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140,275.92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3,865.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88,823.31元,下降94.2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减少了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100,000.00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4,200.00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9,615,121.80元和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58,8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7,100.00元,完成质量调查样品55批次、品质测报样品8批次、风险监测样品扦样10批次、省级储备粮库存样品11批次,共84批次的食品安全检测任务,准确掌握新收获粮食质量和政府储备粮的质量情况,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加强粮食安全预警监测,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健康的粮油食品作出积极的贡献。
2.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项资金60,255.00元,完成储备粮出入库样品143批次,放心粮油32(市级)批次,学生粮20(市级)批次,新收获粮质量调查70(省级43,市级27)批次,品质测报33(省级6,市级27)批次,风险监测37(省级10,市级27)批次,其他样品122批次,共613批次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任务,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
3.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491,776.82元,是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结转到2022年使用,在本年度一是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实现场地安全稳固;二是完成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信息化,物资调运指挥可视化,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三是建成简易库房和安全防护网,消除了库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了物资储备应急调运保障水平。
4.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58,605.20元,一是按省厅局要求配置物资到重点监测县储备点。2022年4至5月,为华宁、峨山、易门三个重点监测县分别配置了500顶帐篷、1000床棉被、1000件棉大衣、500套衣服、500张折叠床、500床床垫、500套床上用品,以满足紧急情况下安置受灾群众的需要。二是完成冬春物资救助的调运工作。根据省级救灾储备物资调运出库的通知,2022年12月调出棉被4000床,棉大衣2500件到各县(市区),用于各地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三是积极整改,消除库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按消防安全整改要求,对库内货架进行调装,让出消防通道,使用人工40余个,调装货架170组;对库内物资进行规范翻晒、整理、保洁,分区域进行规范堆码,使用人工150余个,调整物资9.5万件(套)。四是开展物资储备管理调运观摩培训。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应急厅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运观摩培训,共培训人员80余人次。五是积极参与市级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提高工作管理人员的应急救灾处置和物资调运能力。
5.代省储救灾物资管理经费226,128.43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代省储备救灾物资管理、调运工作,保证了物资储存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3,849.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9%。与上年相比减少13,521,079.34元,下降84.4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减少了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100,000.00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4,200.00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9,615,121.80元和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58,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化验室专用材料费支出,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16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363.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04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均为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8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均为工资福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459,32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0,395.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930.92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0,38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7%。主要用于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物资搬运装卸劳务费、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8,605.20元,资本性支出491,776.82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4.00元,支出决算为17,147.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487.3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4.00元,支出决算为17,147.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无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无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487.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各项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4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44.06元,增长1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94元,下降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60.0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公务接待,涉及金额1,660.00元,而2021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粮食检验监测工作到各县区抽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区送样人员及前来参观救灾物资储备库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支出0.00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动。因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资产总额50,928,223.28元,其中,流动资产79,021.43元,固定资产42,261,720.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844,000.00元,其他资产2,743,481.2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4,732.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1,188.50元,固定资产增加1,685,712.00元,无形资产增加1,144,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2,743,481.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66,9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900.8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我单位成立了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资金安全,执行该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一是坚持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其中;二是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需求与职责相适应,从严审核支出项目和金额,对项目实施状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跟踪评价。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和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在2022年度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精心部署。一是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根据工作性质及收获时间及时采样,完成2022年省级、市县级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放心粮油样品监测等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对市级和代省储备107465件(套)救灾物资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物资不老化,不变质,保证执行调用指令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没有乱列项目支出、违规使用专项补助资金的情况;四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分别履行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调运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各项监测任务,1至12月共检验各类粮食样品613批次,其中:储备粮定检156(市县区级储备粮定检145批次,省级储备粮定检11批次)批次,储备粮出入库样品143批次,放心粮油32(市级)批次,学生粮20(市级)批次,新收获粮质量调查70(省级43,市级27)批次,品质测报33(省级6,市级27)批次,风险监测37(省级10,市级27)批次,其他样品122批次。高标准、高质量,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完成检测任务,对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有预警保障作用,群众对相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达到了90.00%以上。二是贯彻执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政策法规,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及日常管理,保证物资的储存安全,做好应急调运等相关工作;对市级7种缺口救灾物资(共计15272件)进行采购,充实了救灾物资库存,提高备灾抗灾救灾能力,以满足紧急情况下安置受灾群众的需要。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承储省级救灾物资81505件(套),市级救灾物资25960件(套)。 经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对照打分,自评分为95.00分。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9.14%,自评分91.91分,按照《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省级下达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任务70个,我中心实际完成84个,完成率120.00%,其中:质量调查样品55个、品质测报样品8个、风险监测样品扦样10个、省级储备粮库存样品11个。开展此项工作能准确掌握新收获粮食质量和政府储备粮的质量情况,加强粮食安全预警监测,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项目二《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执行率30.13%,自评分92.57分,我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每年度开展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的实施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粮食质量监督检验613批次的检验监测任务,并将监测情况汇总上报给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3.项目三《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1.83%,自评分91.18分,一是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实现场地安全稳固;二是完成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信息化,物资调运指挥可视化,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三是建成简易库房和安全防护网,消除了库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了物资储备应急调运保障水平。
4.项目四《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3.02%,自评分86.80分,一是按省厅局要求完成配置4500件(套)物资到重点监测县储备点,以满足紧急情况下安置受灾群众的需要。二是根据省级救灾储备物资调运出库的通知,完成冬春物资6500件(套)的救助调运,用于各地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三是积极整改,消除库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库内物资进行规范翻晒、整理、保洁,分区域进行规范堆码,调整物资95000件(套)。四是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应急厅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运观摩培训,共培训人员80余人次。
5.项目五《代省储救灾物资管理经费》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执行率74.10%,自评分92.91分,完成省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职能,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抗震救灾知识培训,要求能够熟练使用救灾物资,悉知物资调用流程,确保一声令下,救灾物资能及时顺利出库。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是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及宣传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依法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行为,合理调配救灾资源,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救灾物资的有效管理,有利于灾情发生时在最短时间进行调运,及时救助受灾群众。该工作满足全省防范自然灾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充分,其相关资金管理严格按计划和需求开支,努力增收节支,把有限的资金用到项目之中。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对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结果进行对比分析,项目的各项指标已按计划实施完成,有的还超额完成,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政府决策、为确保玉溪粮食质量安全和物资储备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认真履行了职责。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简表”中“其他应付款”3,518,833.78元,一是应付云南玉溪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尾款496,199.45元,二是应付云南乾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尾款1,255,229.95元,三是应付中科怡海高新技术发展江苏股份公司信息化工程尾款1,767,404.38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