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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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3.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提出玉溪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5.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6.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7.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8.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贫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10.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硏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2.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3.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4.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7.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8.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9.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全市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
20.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21.承担全市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储备,提出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和市投资项目。
25.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6.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保持经济稳定向好。紧紧围绕全市生产总值增长8.00%的目标,精准对接省稳增长政策,逐级做好落实方案研究制定工作,出台实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支持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
2.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制定出台《玉溪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试行)》、《玉溪市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设置“红黑榜”,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安排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分季度对县(市、区)进行正向激励。对标国家、省投资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抓好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重点做好农业、林业、“三湖”保护治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项目策划包装工作。用好用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级不低于1.50亿元,高新区不低于5,000万元,各县(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
3.下大功夫抓实产业发展。一是促进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稳定61.70万吨以上粮食产量,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6.00%以上。深入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着力推动“三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红河谷-绿汁江产业经济带建设。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抓好“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二是推动工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烟草产业、矿冶产业、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链水平,积极发展新型烟草产业,加快数控机床产业、数字产品制造业、高端储能材料产业三个全省先进制造基地建设,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00%。三是加快三产提档增量。加快中老铁路沿线物流园区配套和产业培育,推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建工作。
4.充分释放改革开放活力。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主动融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优化提升投资环境。
5.提速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规划、城市、产业、人人”融合步伐,实现城市规模和人口“双增”。
6.推动全面绿色低碳发展。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绿色转型。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新开工建设32个新能源电源项目,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建设。
7.不断增强民生福祉。进一步稳就业促增收,确保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以上。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和学位供给,着力补齐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短板,新增幼儿园、小学学位1,980个,完成红塔区、江川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玉溪市中医医院(一期)、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滇中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三孩生育政策相关配套措施,实现失能照护机构全覆盖。紧紧围绕“稳物价、保民生”,积极开展民生领域保供稳价工作。
8.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债务预算管理,切实落实隐性债务化债目标;格外重视并坚决有力处置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确保“七一”前全部“烂尾”项目盘活化解。筑牢粮食、能源安全发展底线,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确保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供给安全,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能源供应形势预判能力,加强电力联合优化调度,做好增煤保电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为玉溪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单位,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牌子。内设21个科室(正科级)和机关党委,下属6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其中: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并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进行核算;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并入二级预算单位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进行核算。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单位共2个,即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2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人(离休0人,退休7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54,306,515.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06,515.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944,230.35元,增长34.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72,070.35元,增长36.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27,840.00元,下降10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收到省级下达2022年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7,869,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54,532,644.32元。其中:基本支出31,264,822.87元,占总支出的57.33%;项目支出23,267,821.45元,占总支出的42.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256,561.99元,下降18.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5,806.56元,下降1.81%;项目支出减少11,680,755.43元,下降33.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含年初结余结转资金部分项目尾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64,822.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63,387.55元,占基本支出的83.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01,435.32元,占基本支出的16.32%。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75,806.56元,下降1.81%,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133,444.2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67,821.4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80,755.43元,下降33.4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100,000.00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4,200.00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9,615,121.80元、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58,8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1.2021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提升改造693,000.00元、2.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第三方综合运营服务补助资金178,800.00元、3.玉溪市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百日攻坚大会战工作专班工作经费200,000.00元、4.下达州市现场办公会省级补助工作经费514,123.00元、5.创建文明城市市直单位创文工作-诚信行业、诚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经费19,845.00元、6.玉溪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修编专项经费399,600.00元、7.《玉溪市产业支撑碳达峰行动计划编制方案》专项经费200,000.00元、8.《玉溪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编制208,950.00元、9.《玉溪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181,000.00元、10.《玉溪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编制109,200.00元、11.《绿色钢城产城融合规划》编制388,000.00元、12.2020年地方政府专债项目策划包装及培训工作咨询服务费176,500.00元、13.2021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评估费专项资金149,500.00元、14.全市投资项目协同管理平台驻点服务维护费专项资金6,000.00元、15.“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经费30,586.00元、16.2022年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7,869,400.00元、17.制造业全产业链工作专班工作经费272,332.00元、18.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项目经费20,000.00元、19.2022年第一批省级库区基金480,920.00元、20.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专项资金25,000.00元、21.2022年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项目审批专项资金3,000.00元、22.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JL筹措供应费用省级补助资金180,000.00元、23.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后勤管理服务补助经费118,200.00元、24.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7,100.00元、25.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项资金60,255.00元、26.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491,776.82元、27.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58,605.20元、28.代省储救灾物资管理经费226,128.4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78,946.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7%。与上年相比减少12,833,569.28元,下降19.35%,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100,000.00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4,200.00元,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9,615,121.80元和市级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58,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40,90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相关工作开展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849,3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安排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6,16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社保缴纳等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10,91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869,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1%。主要用于拨付相关企业2022年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22年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项目审批支出3,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71,3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639,32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等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8,58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救灾物资保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物资搬运装卸劳务费、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608.00元,支出决算为90,11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451.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6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6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608.00元,支出决算为90,11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45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6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7%。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09.78元,增长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719.22元,下降25.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129.00元,增长24.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但未超过年初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委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和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粮食检验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餐费等费用,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市发展改革系统到我市调研、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来我委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1,159.40元,减少1,067,267.53元,下降17.70%,主要原因支付机关办公用房租赁费较上年减少780,000.00元,办公费支出减少230,462.97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办公费204,191.00元,印刷费35,989.00元,水费24,000.00元,电费57,993.69元,邮电费37,938.00元,物业管理费722,156.00元,差旅费313,459.80元,维修维护费54,802.00元,租赁费780,000.00元,会议费114,826.80元,培训费41,718.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8,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1,650.50元,劳务费495,975.61元,工会费240,944.88元,福利费240,944.88元,其他费用支出606,469.2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64,489,481.31元,其中,流动资产188,711.70元,固定资产48,732,443.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824,844.72元,其他资产2,743,481.2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0,980.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3,145.50元。资产总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255.46平方米,账面原值760,436.7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4,359.86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0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0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70,130.2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66.4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