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2023年)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8-22

为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畅通执法投诉渠道,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维护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现将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监督方式

受理单位: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执法监督科

受理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57号农业大厦809

投诉电话:08772023656

举报信箱: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57号农业大厦一楼

举报邮箱:yxsnyjfgk@163.com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溪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57号农业大厦809

联系电话:0877—202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