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22年第四季度涉文旅典型案件公示公告
玉溪市2022年第四季度涉文旅典型案件公示公告
案件名称:元江县麦港公园休闲吧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9月9日,元江县公安局在清查元江县麦港公园休闲吧时,查获接纳5名未成年人消费。2022年10月9日10时10分至11时1分,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提示对该娱乐场所进行核查核实,元江县麦港公园休闲吧KTV包房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元江县麦港公园休闲吧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19日
案件名称:澄江真爱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2日晚21时10分,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澄江市凤麓街道派出所民警对澄江真爱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查获10名未成年人消费,澄江真爱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澄江真爱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28日
案件名称:玉溪高新区音乐时光娱乐中心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26日,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接到玉溪市市长热线转办的举报投诉单,“10月25日02时27分,举报人称在东风南路音乐时光KTV,凌晨2点后唱歌声音过大扰民,需有关部门介入处理。”10月28日15时20分至16时21分,执法人员对位于云南省玉溪高新区东风南路44号南都金座三层B区的音乐时光KTV被举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调取10月25日凌晨1时至3时的监控录像。经调查核实,该场所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当事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玉溪高新区音乐时光娱乐中心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28日
案件名称:华宁爱尚娱乐城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8月10日21时37分至21时53分,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参与由华宁县公安局、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宁县政法委等多部门联合检查,查获2人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在华宁爱尚娱乐城消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华宁爱尚娱乐城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5日
案件名称:新平皇嘉金伦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 2022年8月4日,新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民警对新平皇嘉金伦娱乐会所进行检查时,查获1名未成年人在该场所消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新平皇家金伦娱乐会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柒拾贰元(¥:272.00元),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13日
案件名称:元江县太阳城世纪酒店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7月14日,元江县公安局在清查元江县太阳城世纪酒店时,查获1名未成年人消费。2022年8月16日16时48分至17时26分,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元江公安提示函》(元公提示〔2022〕52号)进行调查核实,元江县太阳城世纪酒店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元江县太阳城世纪酒店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19日
案件名称:玉溪凯盛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13日,玉溪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接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关于玉溪凯盛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的《案件线索移交函》。2022年10月18日15时23分至16时43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移送线索情况进行核实。经调查核实,玉溪凯盛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玉溪凯盛娱乐有限公司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叁仟玖佰零叁元整(¥:3903.00元),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案件名称:易门龙泉盛典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9日,易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易门县公安局龙泉派所对易门龙泉盛典娱乐会所2022年10月1日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风险提示。经易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案情进行调查、询问和取证,玉溪俊风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法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玉溪俊风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肆拾肆元整(¥:344.00元),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7日
案件名称:华宁宁州金歌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9月19日,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移交了华宁宁州金歌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线索移交函》(华检未线移〔2022〕5号)。2022年10月26日,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据《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线索移交函》,对华宁宁州金歌娱乐会所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华宁宁州金歌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华宁宁州金歌娱乐会所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26日
案件名称:华宁宁州凯歌王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9月19日,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移交了华宁宁州凯歌王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线索移交函》(华检未线移〔2022〕5号)。2022年11月1日,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据《华宁县人民检察院线索移交函》,对华宁宁州凯歌王娱乐会所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华宁宁州凯歌王娱乐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当事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华宁宁州凯歌王娱乐会所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12月1日
案件名称:云FT5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高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9月29日,在交通运输部对玉溪督导检查问题反馈会上,检查组指出2022年9月23日,云FT5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高XX存在拒绝打表收费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高XX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5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高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30日
案件名称:云FD17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赵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7日,云FD17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赵XX从MK至福禄瑞园的运营过程中,未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17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赵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8日
案件名称:云FD69XXX号出租车驾驶员王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3日20:06分左右,云FD69XXX号出租车驾驶员王X从中医院至青花街合韵酒店的运营过程中,未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69XXX号出租车驾驶员王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9日
案件名称:云FT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郭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8月26日17:15-17:30分左右,云FT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郭XX从小庙街土著人路口至万和佳园翠园的运营过程中,未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郭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9日
案件名称:云FD83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赵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9月30日20:16-20:43分左右,云FD83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赵XX从凤凰路和万家至通站收费站的运营过程中,未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83XXX号出租车驾驶员赵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9日
案件名称:云FD12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顾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10日2:24-2:36分左右,云FD12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顾X从芭比慢摇吧至新天地商业广场的运营过程中,未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12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顾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案件名称:云FT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黄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24日12:54-13:04分左右,云FT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黄XX从中樘府至九龙池收费站的运营过程中,未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T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黄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27日
案件名称:云FD1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别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20日,云FD1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别XX从山水佳园附近至北苑小区的运营过程中,未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10XXX号出租车驾驶员别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案件名称:云FD0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黄XX载客时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29日,云FD0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黄XX从凤凰路至红龙路体校的运营过程中,未合理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FD01XXX号出租车驾驶员黄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15日
案件名称:云南云滴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
案件情况:2022年11月2日15:00分左右,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到云南云滴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查看该公司车辆营运情况,经抽查发现云FD07XXX号网约车2022年10月28日、10月29日营运驾驶员为康XX,与在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情况不符,该平台公司的行为涉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南云滴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2月12日
案件名称:云南云滴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
案件情况:2022年11月2日15:00分左右,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到云南云滴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查看该公司车辆营运情况,经抽查发现云FD03XXX号网约车2022年10月24日营运驾驶员为李XXX,与在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情况不符,该平台公司的行为涉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南云滴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2年12月12日
案件名称:澄江仙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件情况:2022年8月12日,澄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广龙社区广龙旅游小镇十里锦商业区(一期)41栋澄江仙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获该公司营业区陈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草莓有啤汽—水果精粮小啤酒。
法律依据: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澄江仙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没收过期食品,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9日
案件名称:易门龙泉水乡缘农家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11日,易门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对杨XX经营的易门龙泉水乡缘农家乐开展联合检查,在吧柜内查获红塔山欣经典、硬经典100红塔山,当事人未能出示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易门龙泉水乡缘农家乐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元整(¥:2.00元),罚款人民币陆拾玖元整(¥:69.00元),合计人民币柒拾壹元整(¥71.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10日
案件名称:元江县野山药腊排骨火锅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案件情况:2022年9月14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江县野山药腊排骨火锅店使用的食品原料“粉丝”进行抽样送检,经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法律依据: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元江县野山药腊排骨火锅店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贰元整(¥:12.00元),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案件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瑞鑫宾馆张XX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12月22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查获瑞鑫宾馆张XX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红塔区瑞鑫宾馆张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12月22日
案件名称:友霆酒店负责人罗XX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民警于2022年7月23日14时30分,对友霆酒店进行检查时,查获该宾馆负责人罗XX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给予友霆酒店罗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23日
案件名称:客来居宾馆杨XX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11月19日23时许,玉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查获玉溪市红塔区菜园等玉河巷11号客来居宾馆负责人杨XX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客来居宾馆负责人杨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23日
案件名称:龙发酒店张X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6月20日00时30分左右,龙发酒店张X在管理运营时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身份信息。2022年12月15日08时30分被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龙发酒店张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兴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案件名称:倾城童话情调酒店员工毕XX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11月29日红塔山派出所民警对倾城童话情调酒店进行检查,查获员工毕XX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倾城童话情调酒店员工毕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29日
案件名称:比家美主题酒店工作人员龙XX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11月30日03时20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44号南都金座5-6楼比家美主题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查获工作人员龙XX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后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比家美主题酒店工作人员龙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11月30日
案件名称:比家美主题酒店工作人员乔XX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12月16日09时许,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44号南都金座5-6楼比家美主题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查获工作人员乔XX于2022年12月15日21时33分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比家美主题酒店工作人员乔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12月16日
案件名称:比家美主题酒店桂XX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12月06日03时许,桂XX在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44号比家美主题酒店前台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2022年12月07日10时30分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比家美主题酒店桂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12月07日
案件名称:云塔公寓酒店冯XX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案件情况:2022年10月22日002时左右,冯XX在玉溪市红塔区中卫2幢5号云塔公寓酒店前台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被公安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行为相对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塔公寓酒店冯XX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玉带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