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结果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玉溪市六届二次会议第00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9-22

李玉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顺畅高新区与红塔区食品监管职责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新区分局机构及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2019112日,玉溪市市场监管局挂牌正式成立,516日高新区分局挂牌成立,为市局派出机构。

截至20238月底,高新区分局登记的经营户:园区内企业总数达4503户,注册资本(金)6330446.24万元;个体工商户登记总数9860户,资金数额75101.82万元。其中:食品经营企业47户,食品摊贩138户,小作坊5户。

二、红塔区和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事权划分现状

2018829日,玉溪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78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云政发〔20177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8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将15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管理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经玉溪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承接行政许可事项46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3项,承接行政职权事项12项,取消行政职权事项4项,下放行政职权4项,调整行政职权事项7项。详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职权事项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玉政发〔201826号)。

2019年以来,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于2020110日,专题向黄太文副市长汇报《关于应由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监管任务》事项。会上,黄太文副市长明确要求,移交工作必须在202021日前完成,红塔区市场监管局应于202021日开始执行(玉政发〔201826号)文件。

2020120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伟红主持召开市市场监管局与红塔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事权移交会,会议决定: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行政职权事项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玉政发〔201826号)精神,应由红塔区市场监管局承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范围内(不含江川龙泉园区)的食品监管任务。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向红塔区局移交监管权限,共移交食品摊贩276户、小作坊8户、食品经营企业754户;持证食堂76个(学校食堂52个、单位食堂24个)。2020320日正式完成移交,理顺了红塔区与高新区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与行政职权交叉问题。

三、厘清高新区和红塔区市场监管领域事权划分工作打算

随着市场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推进,高新区和红塔区市场监管领域事权划分不清的矛盾日益凸显,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事权不仅包括食品安全,还包括药品安全、化妆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医疗器械、计量和认证认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广告、产品质量、价格等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管事项,目前,除食品安全相关行政事项得到明晰外,高新区和红塔区在市场监管领域其它事项的事权划分均未明确。

根据《玉溪市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全市开发区原则上2023年完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绿化保洁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剥离工作,交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实施的有关要求,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出发,结合目前两个基层市场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争取尽快理顺监管职能,杜绝监管盲区。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玉溪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22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康 13529909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