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葛井苑一期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玉溪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葛井苑一期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2111月至20225,对葛井苑一期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945月,市发展改革委分别批复了葛井苑一期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35 073.39万元。为理顺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关系,2021930日,市发展改革委撤销原项目可研批复文件。2021112日,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与市机关事务局签订资产征收补偿款支付协议。20211228日,红塔区发展改革局重新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备案投资40 754.80万元。运营公司及各参建单位确认投资40 743.85万元与项目备案投资相比,节约投资10.95万元。截至20211231日,一期项目资金来源36 950.45元,支出36 950.45元。

葛井苑一期建设项目于201972日开工建设,20205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实际建成业务楼、办案楼、住宿楼、综合保障楼、训练馆、附属用房、道路及室外附属设施等。项目投入使用后资产使用率较高,平均使用率81.92%

审计结果表明,葛井苑一期建设项目办理了相关立项审批手续,实行工程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管理,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多付工程款、基本建设程序倒置、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及待摊投资1 855.61元。

(二)多付监理费2.78元。

(三)基本建设程序倒置。

(四)未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

(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及待摊投资1 855.61万元的问题,要求运营公司依法整改;对于多付监理费2.78问题,要求运营公司限期收回对于基本建设程序倒置未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的问题,要求运营公司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运营公司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应全面履行建设单位管理职责,加强对相关参建单位的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内容,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运营公司重视建设管理工作及时与市机关事务局沟通,真实全面反映建设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运营公司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及待摊投资1 855.61万元已依法整改,与相关参建单位办理了结算;多付监理费2.782022617日收回;对于基本建设程序倒置未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的问题,运营公司将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运营公司将在今后项目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竣工决算管理以及工程财务管理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