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J2023〕0013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矣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财政给予保障玉溪地区戏曲传承发展的建议》(〔J2023〕0013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完善政策配套
(一)制定改革措施,有效促进艺术事业发展。中共玉溪市委、市政府于 2023 年印发了《玉溪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了市、县级院团剧目创作生产任务、惠民演出场次及艺术普及三方面的发展方向,强化公益属性,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项措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配套、坚持目标倒逼、加强督促检查四方面予以保障推进。
(二)扩宽发展渠道,积极协调争取资金。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于 2023 年及时组织调整充实玉溪市艺术专家委员会,制定出台《玉溪市艺术专家委员会章程》《玉溪市艺术创作生产论证评估办法》《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文艺精品创作实施方案(2022-2024 年)》等文件。一是提出建立剧节目创作生产表演投入机制和设立玉溪艺术基金,起草了《玉溪艺术基金设立方案(初稿)》和《玉溪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初稿)》报市委宣传部审核,推动玉溪艺术基金的设立,建立艺术专项扶持资金。二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云南艺术基金、云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等国家、省、市资助项目,打造现实题材重点剧(节)目,彰显时代精神,讲好玉溪故事,有效推进玉溪文化强市建设。三是从 2022 年开始,每年市财政视财力情况,把市级院团重大题材、重点剧目及本土原创作品创作生产、演出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每年给予每个市级院团 100 万元创作排演经费。2023 年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协调争取,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里拨付给两个市级院团共计100 万元经费。
(三)找准问题短板,建立双效统一发展模式。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国有文艺院团发展的痛点和堵点问题,比如高端文艺人才引进困难、人员进出不畅、经费保障不力等问题,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在双效统一发展模式上下功夫。2023 年 8 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文艺院团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主要围绕:一是建立健全院团舞台表演、器乐演奏等艺术专业领域人才招聘机制,可采取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灵活招聘程序;激活专业人才流动,允许院团在编人员在同级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简化调动手续,建立备案制,给予人事调动更大的自主权。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不受事业单位性质限制;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可特设岗位聘用。二是提出坚持双效统一,以创新求突破,以融合促发展,做好文旅融合文章,积极探索“院团+企业”合作模式,引导国有文化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支持文艺院团发展,增强院团自身造血功能,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赢发展。三是鼓励院团发挥自身优势,探索开展商业性演出,所得收入按规定缴纳税费,扣除直接成本性支出后,纳入非税管理。演出收入向业务骨干和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向一线演职人员倾斜。建立院团商演性收入奖励专项资金,通过考核评估后以奖励绩效工资的形式支持院团。建立健全获奖激励机制,对获得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荷花奖”等国家级艺术最高奖项和省级文艺赛事、展演活动剧节目奖的,市委、市政府视财力情况给予奖励。
三、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座谈会系列重要论述和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讲话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文旅消费破局为契机,积极向国家和省级争取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项目资金,与市聂耳文化中心同步做好统筹谋划,并积极协调地方配套资金支持和社会力量等多元化模式,推进玉溪市“十四五”文化艺术和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玉溪花灯戏”传承保护工作,谋划做好 2024 年全市艺术作品创作、艺术人才培养和文化活动等工作,积极探索艺术+旅游深入融合,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模式,让我市艺术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感谢矣露代表一直以来对玉溪市艺术事业发展努力付出和关心支持,希望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玉溪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2023 年 9 月 28 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杭希 1878775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