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结果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政协玉溪五届二次会议第02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2-13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政协玉溪市五届二次会议第0212号提案的答复

 

洪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驻玉部队、玉溪籍官兵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解决好随迁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办理,经过两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军人子女入学入园情况。

多年来,市教育体育局及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军人子女入学入园工作,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拥军优属内容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和工作日程。市、县区两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协调,把军人子女入园入学纳入招生计划,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优先考虑的原则,把军人子女划入正常招生单位或以友好共建单位等形式安排入园入学,每学年都认真研究,确保了所有驻玉军人子女的入学入园需求。

(二)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对军人子女入学(园)给予照顾。

1.对于驻地军人子女入园入学,按照近年来划定的学校归片入学。

2.对于玉溪籍官兵子女入园入学,参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中非驻地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所需条件,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军人子女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不含集体功)的军人子女;烈士的子女、因公栖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由县区教育体育局就近就便安排在教育质量相对较好的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减少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和分值的意见》(云教基〔20172号)加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4.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三)转业军人子女入学入园安排。

1.转业至单位的军人子女入学入园,按照所在单位对应的学校、幼儿园归片入学入园。

2.自主择业的转业军人子女入学入园,按照当年当地招生规定中生源属性对应的学校、幼儿园归片入学入园。

(四)军人子女的学籍异动办理。

军人因工作调动、住址变迁等,其子女需要转学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相关学校依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玉溪市中心城区现在执行的划片招生办法2001年实施至今已19年,虽然每年都在不断地完善,但仍然与“就近入学”的原则有矛盾,仍然不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大家都争着就读“优质学校”,导致大班额、大小额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推进优质均衡发展,计划加快实施资源布局调整、打破中心城区现有的生源、师资不均衡格局,在“十四五”初期将启动新的划片办法,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前期工作。完善后的方案将改变现行的单位与户口相结合的划片招生办法,按照房产与户口相结合,就近入学(尽量做到小学服务半径500米、初中在1000以内)分批安排、多校分流和接收的原则进行划片。同时建立师资流动制度,将城区学校老师打散后再搭班,按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循环流动任教,彻底均衡生源和师资,再加上“阳光分班”制度的执行,今后要让每个孩子不管在哪所学校就读都一样,真正实现“就近入学”。不管任何生源群体,下一步将会执行更加公平合理的招生办法,让军人子女共同享受更为均衡的优质资源。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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